本报讯(记者 范洪 通讯员 戴如娟 实习生 张华健) 记者昨日下午从南航宁波营业部等多家航司了解到,10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 目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按每位旅客10元收取,也就是说,在10月5日后买机票,如果航程在800公里以内(如宁波至上海),每张机票要多掏10元;如果航程超过800公里(如宁波至广州、北京),每张机票要多掏20元。 业内人士提醒,民航燃油附加费是按出票日期收取,也就是说,10月5日前购买的机票,仍然会按每位旅客10元收取,因此,国庆期间准备出行或是还没购买回程票的旅客,抓紧时间购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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