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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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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要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

发展目标和路线图公布:力争到2020年成功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 全市软件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 明年起连续5年每年设立2亿元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宁波欢迎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入驻,共享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的成果!”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向全球软件企业抛出了“橄榄枝”。

    宁波软件产业发展将驶入高质高速的快车道,助力宁波从“制造大市”向“智造强市”转变。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市发布了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的政策及举措,公布了一系列扶持软件产业政策以及发展目标和路线图。到2020年,宁波将力争成功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全市软件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到2025年,全市软件与工业互联网产业力争突破5000亿元。

    背景

    我市软件产业缺骨干企业核心创新能力亟待提升

    “软件定义”已经成为新一代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的主要方向。宁波是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工业基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7500家,数量居国内城市前列。随着智能制造、“制造业+互联网”等工程的推进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已成为工业转型升级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在汽车、塑机、电力、石化、纺织服装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从市经信委了解到,经过十余年发展,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已形成一定规模,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7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模达到532.5亿元,同比增长18.2%。全市纳入统计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已达800余家,其中软件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1家,过亿元的企业17家,已涌现出吉利汽车研究院、均胜电子、弘讯科技、舜宇智能、中之杰、金唐软件、国研软件等重点企业。

    今年前7个月,宁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实现软件业务收入338.3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7.69%。

    但从总体上看,宁波软件产业还面临着规模不大、骨干企业相对缺乏、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与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不相符合。为此,我市提出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的战略,加快推进宁波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创建是深化中央地方合作,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据了解,自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启动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以来,目前共有南京、济南、成都、广州、深圳、北京、上海、杭州8个城市被授予“中国软件名城”称号,苏州、无锡、武汉、厦门、沈阳、大连、福州等城市正在创建中。

    目前,8个软件名城的软件业收入超过全国的50%,软件名城和创建城市的软件业收入占全国近80%。

    目标

    打造新的千亿级产业 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新增长极

    发展软件产业,是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

    记者从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的实施意见》。我市力争到2020年,成功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全市软件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大关,软件产业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宁波软件园区(基地)入驻软件企业占全市软件企业的比重超过70%。到2025年,软件与工业互联网产业力争突破5000亿元。

    下一步,我市要加快培育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壮大传统行业应用软件,促进信息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应用,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新增长极。

    围绕千亿级软件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我市将集聚全市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力量,抓八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发展特色型产业集群、打造国内先进产业园区、提升产业自主创新水平、深化“互联网+”融合应用、集聚软件专业人才等。

    政策

    连续5年每年设2亿元专项资金

    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落户最高奖励1500万元

    为助力我市软件产业腾飞,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全市自2019年起每年设立2亿元的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含园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建设,连续支持5年。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引进国内外大型知名软件企业落户宁波,对“全球500强”“中国百强”软件企业等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落户宁波,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奖励。对产业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由市、县整合集中财税、金融、土地、市场等资源予以合力支持。鼓励市内企业新组建独立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鼓励软件企业做大做强。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综合贡献增长率均在15%以上且综合贡献在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分档奖励,一家企业最多享受三次。

    鼓励软件企业上规模发展。对纳入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核算的非嵌入式软件企业,年度软件收入新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或者嵌入式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年度软件收入新达到1亿元、2亿元、5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高于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处于初创期的创新型软件信息服务企业吸引各类基金投资,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入围全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互联网百强、独角兽软件企业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6%且年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对其研发投入超过6%以上的部分予以50%的奖励,每年奖励最高200万元。

    此外,我市还将实施软件人才新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优先入选市级“3315”系列计划。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按照“海外工程师”年薪给予分档补助。

    首席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储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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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