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徐晟杰 项清) 9月25日晚上9点49分,两名高速交警带领三名协警在杭甬高速牟山收费站外广场进行违法整治行动。一辆大货车驶入收费站,协警对车内驾驶员作出要求对方靠边停车的手势,谁知,该驾驶员竟然不管不顾,踩下油门冲卡而去。被拦下后,该驾驶员的行为愈加疯狂,用头撞警车、就地打滚,拒不配合交警执法,最后,在场的交警和协警共同将其制服,强制带离了现场并移交给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以男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为由,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子就此结束,但高速交警也希望借此“科普”一下:协警到底有没有拦车的权力?协警只是协助交警的工作,没有列入国家编制,所以协警并不能行使交警职能。协警工作期间,可以帮助执法交警拦车,但不具备执法资格,没有处罚权。然而,在交警的带领下,协警是有权辅助交警工作的,而交通违法整治正是其中的一项工作,协警拦下车辆并将驾驶员带至交警处接受检查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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