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社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余姚查获一起销售假冒茅台酒大案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松高) 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泗门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查获一起无证无照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大案,总案值近14万元。

    据了解,经销者朱某系绍兴市柯桥区人,因工作关系与余姚市泗门镇消费者魏某相识,而魏某经常消费高档白酒。朱某向魏某称其表弟朋友有茅台酒的经销配额和货源渠道。尔后,朱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今年5月和6月,先后两次通过上门送货或物流方式,以1500元/瓶的价格向消费者魏某及其朋友廖某推销了53度贵州茅台酒5箱(每箱6瓶),金额45000元。最近,魏某和其朋友詹某又分别以1550元/瓶和1600元/瓶的价格向朱某购买了6箱、4箱53度贵州茅台酒,金额94200元。朱某送货上门后,魏某和其朋友詹某查看了茅台酒包装和标识,对该茅台酒真伪有异议,就与朱某当面对质,并引发了纠纷,遂向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泗门分局举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泗门分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最后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这批茅台酒为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当事人朱某的行为已涉嫌商标侵权。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