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立冬,我市也将渐渐进入一年中空气质量最差的时段。与此同时,随着水稻收割季到来,郊区及农村地区秸秆焚烧现象又有抬头。为此,连日来,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联合开展了秋冬季秸秆焚烧专项督查。 秸秆:缺乏有效处置方法 检查组刚从宁海下高速,就看到路边有一股浓烟冒起。检查组立即循着浓烟找到了一处焚烧点,现场有一名中年妇女正在焚烧杂草和泥土,弥漫的烟雾让路过的行人几乎睁不开眼睛。检查组一名工作人员向这名妇女表示,秸秆或垃圾焚烧会对宁波的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为此,他督促妇女对这个焚烧点进行了清理。 在宁海茶院乡茶院溪边,检查组也发现了一处焚烧点,一名农民正在焚烧干枯的一枝黄花。一枝黄花是一种外来植物,已经对本地植物造成了一定危害。工作人员也立即对这名农民进行了劝阻。 在宁海县长街镇的一个小村,检查组发现不少水稻已经收割的田里有焦黑的焚烧痕迹。长街镇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缺乏处置这种秸秆的方法和企业,农民只能一烧了之。但他们也在加强监管,劝阻农民不要焚烧。 路过奉化西坞街道东江大闸的时候,检查组远远就看到了火光,烟雾随之弥漫。走近一看,发现是一名老年农民正在田地里焚烧已经晒干的秸秆,整个过火面积达半亩左右。在工作人员晓以利害后,老年农民把火光周边的秸秆扒拉开,说是两三分钟就会熄灭。果然,还没等检查组走远,漫天火光和烟雾均已经散去。 处罚:个人最高可罚2000元 根据统计,本次巡查共发现焚烧点位25个,主要以秸秆、杂草落叶焚烧为主。从现场巡查看,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现象,但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秸秆等垃圾焚烧现象,具有零散焚烧点位多、焚烧痕迹数量大等特点。 “进入秋冬季节,我市雾霾天气增加,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秸秆焚烧对局部地区的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市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下一步我市将加强禁烧管理,加大巡查整治监督力度,坚决制止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同时,各地应有效结合遥感监测数据,侧重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的巡查力度,有效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 此外,我市还将加大禁烧执法力度。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露天焚烧秸秆,以及露天焚烧落叶、木柴、树木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陈晓众 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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