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滕华 通讯员 楼莹) 想在宁波买房,发现结婚证丢了,必须赶回老家补办,这样的事儿,浙江人以后可以少跑腿了。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获悉,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浙江省民政厅出台了《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确定于2018年12月1日起,浙江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实行省内跨区域办理,即全省通办。 根据规范要求,浙江居民申请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可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以及特别区域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我市居民补领结婚证或离婚证,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条件的,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就近选择省内任一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分别是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居民;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省或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现役军人;双方目前常住户口均不在本省的居民,原婚姻登记在本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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