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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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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驻宁波领事报告 (1853-1896年)”档案介绍(八)

1884年1月,美国驻宁波领事司提文(Edwin Stevens)致美国助理国务卿阿迪(Alvey A. Adee)一封信的附件。
主要内容:在浙江地区美国公民登记表。姓名一栏中有名John Leighton Stuart者,即司徒雷登,时年8周岁。

    田  力

    1876年,曾在美驻宁波领事馆工作的丁韪良(时任京师同文馆总教习)组织同文馆的学生联芳、庆常等人翻译了一部西方国际法著作——《星轺指掌》,这是中国近代引入的第一部叙述外交制度的专著。该书刊印之后,对于中国的外交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西学东渐史上,该书也是首次详细地译介了领事官的设立、分等、权利、责任等,尤其是续卷部分,摘译美国领事则例二十二章,使我们可以了解清末美国政府对于驻华领事的各项职责要求。遗憾的是,这些规章条款长久以来仅仅只是存于《星轺指掌》书中,缺乏其具体实施的例证材料,终不免流于空洞。现在,“美国驻宁波领事报告”(1853-1896年)档案中发掘的史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憾。

    《星轺指掌》中对于领事职责的分类,约略有经理通商、司法审判和监护侨民三大类。宁波领事报告中保存了与上述三类相关的丰富材料,因篇幅有限,本文仅就美领事监护管理美国在华公民的职责方面作一介绍。

    其一,领事作为民事登记人与公证人,负责登记本国公民的结婚、出生、死亡等。比如,1884年6月28日,美国驻宁波领事司提文(Edwin Stevens)致信美国第三助理国务卿阿尔维·阿迪(Alvey A. Adee),报告罗尔梯(Edward C. Lord)与Flora Lightfoot的婚事。罗氏为美国浸礼会传教士,曾经长期担任美国驻宁波领事,卸任后仍然居住于宁波。这已经是他的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婚姻,司提文在报告结尾不无揶揄地说希望罗尔梯在经历了五任妻子之后,能够与现在的妻子幸运地在一起。两人于当年6月18日结婚,婚礼由高雪山牧师(Rev. Josiah R. Goddard)主持,司提文作为见证人,也应邀参加婚礼,并且在事后为他们开具了婚姻证明,签字盖章。该证明原件由新婚夫妇保存,另外两份复制件,一份随司提文的报告寄回国内,另外一份存于宁波领事馆中。通过司提文的报告和证明,我们能够了解清末美国在华侨民是如何办理结婚手续的。

    自1864年开始,按照当时美国国务院的规定,凡是在浙江的美国公民都需要在宁波领事馆登记,到1884年,司提文对这二十年间所有居住(或者曾经居住)在浙江的美国公民进行统计,编制登记表,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地、出生日期、职业、登记日期、近期地址和备注。根据登记表,我们可以掌握清末在浙江的所有美国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在杭州传教的美南长老会传教士司徒尔(John Linton Stuart)一家的信息。该家庭于1879年12月17日在宁波领事馆登记,司徒尔有三个儿子,其中一子名叫John Leighton Stuart,于1876年4月24日生于杭州,他就是日后创办燕京大学并担任美国驻中华民国大使的司徒雷登。另一子司徒华林(Warren Horton Stuart)生于1879年12月8日,成年后曾担任杭州之江大学校长。

    此外,每隔三个月,领事还需要向国务院报告领区内登记的美国公民亡故表。表格内容通常包括:死亡日期、亡者姓名、原籍所在地、所属船只(若是船员)、亡故地、遗产估价和处理结果。

    其二,处理领区内有关本国公民遗产的事务。比如,1882年4月,一名叫Mcguire Hibbard 的美国人在甬病逝,因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所以遗物全部由美驻宁波领事收掌,酌量变卖,所有收入用来偿还遗债,余额寄送给其在美国的家属。在档案中保留了领事处理遗产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文书和表格,如所有遗物清单及拍卖价格、偿还债务清单及债主的收款签名、丧葬费用清单、上海工部局(The Municipal Council of Shanghai)颁发的墓地凭证,等等。

    如果亡故者死前留有遗嘱,言明如何处理其遗产,领事则将遗物封存起来,等待遗嘱执行人前来。如1883年3月1日,在甬经商25年的美国人考依特(Forrester Coit)病逝,留下一万多美元的可观遗产,生前指定其兄弟Gurdon S.Coit作为遗嘱执行人。根据杭州海关译编的《近代浙江通商口岸经济社会概况:浙海关瓯海关杭州关贸易报告集成》(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10月版)记载,1882至1891年间,有六家原来在宁波经营业务的商行退出,其中有一洋行名考依特洋行(Messrs. Coit & Co.),故者应该就是该洋行的老板。

    考依特的遗嘱被存放于宁波领事馆中,遗产也被封存。遗嘱执行人在向领事缴纳了保证金和其它规费,并取到担保人的担保之后,才能向领事法庭递交遗产认证申请书。领事法庭在接受申请后,又将开庭认证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公告于上海出版的《北华捷报》(North China Herald)、《上海差报》(The Shanghai Courier)等英文报刊上,“凡不同意遗产认证者均可出席,表明反对理由”。在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才能完成认证手续,整个过程公正、规范、透明。

    领事在处理完遗产事务后,还需要将相关的信件、证明、账目清单、遗嘱复制件甚至还有报社的公告费收据都一并寄送回国务院存档。通过这样一批资料可以了解清末美领事处理在华亡故美国公民善后事宜的全过程。

    其三,验发护照。清末在华美国人的护照或由美驻华公使颁发,或由驻上海总领事颁发,亦可由各口岸领事颁发。美国公民进入各口岸,均需由领事验明且按例征费。所发和所验之护照以及所征规费,还需按季开单,呈送国务院。此外,根据1859年《天津条约》的相关规定,外国人可往内地游历、通商和传教,但是必须从所属国的领事馆取得护照,经当地海关道盖印,才可凭此护照进入内地游历。在浙江,也有为数不少的美籍人士(以传教士为主)深入到绍兴、杭州、金华等地活动,他们均受美国驻宁波领事监管保护,一般也由该领事签发护照。

    根据《星轺指掌》中的记载,美国领事监护美国在华公民的其它职责还包括:照料船商、照料被撤被难水手、审讯船主与水手等所有争端、捞救难船等,上述内容都能在美国驻宁波领事报告的档案中找到相应的实证材料。

    “美国驻宁波领事报告(1853-1896年)”中保存的有关清末美驻华领事职守权责具体实施的档案,不仅是对《星轺指掌》中所列美国领事规章相关条例的生动佐证,同时也为学界研究清末美国在华领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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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