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领事作为民事登记人与公证人,负责登记本国公民的结婚、出生、死亡等。比如,1884年6月28日,美国驻宁波领事司提文(Edwin Stevens)致信美国第三助理国务卿阿尔维·阿迪(Alvey A. Adee),报告罗尔梯(Edward C. Lord)与Flora Lightfoot的婚事。罗氏为美国浸礼会传教士,曾经长期担任美国驻宁波领事,卸任后仍然居住于宁波。这已经是他的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婚姻,司提文在报告结尾不无揶揄地说希望罗尔梯在经历了五任妻子之后,能够与现在的妻子幸运地在一起。两人于当年6月18日结婚,婚礼由高雪山牧师(Rev. Josiah R. Goddard)主持,司提文作为见证人,也应邀参加婚礼,并且在事后为他们开具了婚姻证明,签字盖章。该证明原件由新婚夫妇保存,另外两份复制件,一份随司提文的报告寄回国内,另外一份存于宁波领事馆中。通过司提文的报告和证明,我们能够了解清末美国在华侨民是如何办理结婚手续的。
其二,处理领区内有关本国公民遗产的事务。比如,1882年4月,一名叫Mcguire Hibbard 的美国人在甬病逝,因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所以遗物全部由美驻宁波领事收掌,酌量变卖,所有收入用来偿还遗债,余额寄送给其在美国的家属。在档案中保留了领事处理遗产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文书和表格,如所有遗物清单及拍卖价格、偿还债务清单及债主的收款签名、丧葬费用清单、上海工部局(The Municipal Council of Shanghai)颁发的墓地凭证,等等。
考依特的遗嘱被存放于宁波领事馆中,遗产也被封存。遗嘱执行人在向领事缴纳了保证金和其它规费,并取到担保人的担保之后,才能向领事法庭递交遗产认证申请书。领事法庭在接受申请后,又将开庭认证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公告于上海出版的《北华捷报》(North China Herald)、《上海差报》(The Shanghai Courier)等英文报刊上,“凡不同意遗产认证者均可出席,表明反对理由”。在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才能完成认证手续,整个过程公正、规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