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 徐国军、林莲香、徐宁,户籍地址:江北区洪塘中路324弄135号101室; 郭文保、郭海霞,户籍地址:江北区洪塘中路324弄230号408室; 方永奎、方益麟、方怡湘,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348弄97号22幢303室; 谢伟芬、曹怡,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348弄97号22幢604室; 朱亚萍、张一鸣,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大闸路138弄39号605室; 王明明,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绿梅新村9幢602室; 郑杰,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大吉巷031号201室; 杨志军,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宁馨园14幢120号603室; 徐旌,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广厦怡庭38幢243号206室; 陈其良、詹冬翠、陈强,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翠柏西巷130号18幢303室; 陈玉英、何光懋、邵瑜,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378弄24号32幢106室; 任钢,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琴森小区33幢1单元602室; 杨大毛,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闸路138弄9号2幢602室; 杨恽钊,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范江岸路168弄19号402室; 袁云珍、刘建国,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闸路138弄7号2幢104室; 张国娥、高科、高云山,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闸路138弄17号1幢205室; 周伟国、周骥,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729弄11号50幢608室; 徐建华、徐贇,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汇嘉新园12幢25号102室; 任益民,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日新路84号4幢104室; 吴峻巍,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西草马路305弄108号501室; 史国平,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怡北街22号506室; 苏倬敏,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怡北街22号106室; 赵婷,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西草马路305弄40号12幢405室; 黄颖俊,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西草马路85弄29号102室。 上述人员因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转移、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五条、《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请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如有异议,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提出陈述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60日。公告期满未办理迁移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公安机关将直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依职权迁移户口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公安分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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