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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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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存量房交易业务实行网上办理

在网上买房卖房成为现实了!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实行存量房交易网上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我市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业务网上办理。

    存量房交易业务实施网上办理后,市民可就近或在家中办理存量房交易业务,此举同时也可使存量房交易更加安全可靠,降低交易风险。

    网上办理与线下办理有何不同?

    实现了数据多跑路、市民少跑腿

    据了解,市民如果需要在网上办理存量房交易业务,可登录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www.cnnbfdc.com)进行登记。那么,跟传统线下办理相比,网上办理有啥优势?办理时,有什么区别呢?

    据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传统线下办理与网上办理主要有四大区别。首先,原先经纪成交的存量房交易与成交价格申报(即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需前往各办理窗口申请备案;现在,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可直接由经纪机构通过平台系统申报,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交易审核中的问题在线上即可反馈处理,避免办事群众因申报内容不符而来回奔波。

    其次,原先,存量房买卖合同只有《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一种;现在,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存量房屋买卖合同(适用于经纪成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完整版,适用于自行成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简易版,适用于自行成交)》三种。“不同的合同版本可满足不同交易情形的需要,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该负责人表示。

    再次,原先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查询等业务结果,均需在纸质合同、告知单、查询结果上加盖实体印章;现在,通过网上办理,直接由系统加盖电子签章,不易出错,也更便捷。同时,通过数据共享将相关数据及PDF格式文本提供给相关使用部门,可减少办事群众在办理相关事项时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此外,原先,开具家庭购房资格核查只能前往房管中心的服务窗口,核查结果并出具纸质证明;现在,购房人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申请家庭购房资格核查;通过经纪机构或开发企业购买住房的,经纪机构和开发企业可以在系统平台上为购房人提供网上申请服务。“核查结果会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购房人可直接签订买卖合同,省却了原先签订买卖合同前需要到办事窗口办理购房资格核查的环节,省时又省事。”该负责人介绍道。

    网上办理能给市民带来哪些好处?

    交易更顺畅,交易风险也降低了

    那么,《通知》正式实施后,能给市民办理业务带来哪些好处?该负责人表示,好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节约了时间成本,避免了提交各类纸质资料,另一方面使交易更顺畅,降低了交易风险。

    据悉,市行政服务中心已经启用房产交易自助服务机,为办事群众提供家庭购房资格核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及交易合同查询等自助服务,此举也能减少窗口办理等待时间。

    另外,通过全面实现网上办理,存量房交易流程将更加顺畅,交易风险大大降低,相关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也能做到实时利用。

    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今年4月以来,为贯彻落实四部门《关于印发〈全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土资发[2018]45号),市住建委推出自助服务和网上服务等多种途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推出至今,服务范围覆盖全市,累积吸引经纪机构1877家,经纪人员6970人,开发商694家完成注册备案,累积挂牌二手房源257234套,成交量达73499笔,商品房在售项目976个。

    同时,在保证房产交易安全、有序的基础上,利用部门间大数据共享,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逐步实现房地产交易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等交易服务事项全程全域网上办结,实现办事“就近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跑”。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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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