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警方服务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告知书

    经调查核实:

    陈光辉,户籍地址:白鹤新村21幢65号402室;

    胡忠刚,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芝兰新城6幢23号1302室;

    徐美丽,户籍地址:黄鹂新村38幢129号105室;

    徐信伟,户籍地址:南镇安街20号6幢502室;

    周国富,户籍地址:彩虹南路387弄29号103室;

    朱阿花,户籍地址:王隘路176号406室。

    上述人员因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已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五条、《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请至相关派出所(鄞州区户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如有异议,可向白鹤派出所(鄞州区户证中心)提出陈述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60日。公告期满未办理迁移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公安机关将直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依职权迁移户口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白鹤派出所

    2018年12月1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