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刘鹏程 钟欢) 昨天上午,天下着小雨,在慈溪市长河镇沧大公路沧田段,施工人员正在拆除搭在店铺外的雨篷、户外广告等设施。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次整治的路段长数百米,不少商户搭了雨篷,有些雨篷因为突出太多,将人行道和盲道“吃”进去很大一部分。“都是为了方便经营搭建的,没有经过批准。”看到记者采访,一家商铺的业主说。 长河镇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椐相关规定,商户设置的雨篷、遮阳篷(布)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房屋立面外宽度不超过1.5米,不得有落地柱子及构建物,并做到安全牢固。他们在排查中发现,这里的雨篷大部分不符合设置要求,所以一律予以整改、拆除或更换。同时,凡未经审批在道路两侧及房屋立面外擅自搭建或构建的各类建筑物,一律予以清理及拆除。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拆除的还有霓虹灯、招牌、标志牌、灯箱等户外广告。这些广告设置应征得市容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许可及备案登记。霓虹灯、招牌、标志牌等门头广告应依附墙体固定设置,高度不低于3米;灯箱、橱窗的设置高度不低于3米,房屋立面外宽度不超过1.5米。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做到安全牢固,用字规范、用语准确。这一路段的户外广告都属于违法设置,因此按照要求也一律予以整改、拆除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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