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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勇杰 绘 |
据1月10日《北京青年报》载,1月9日,有网友反映,山西运城新绛县一酒店最近下发了文件规定,酒店员工乔迁新居、孩子满月、老人过寿、购买新车等不准宴请同事,违者罚款2000元并退返所收全部礼金。一时引发热议,支持与反对者都不乏其人。 话糙理不糙 丁慎毅 说这个规定话糙,是因为宴请同事并非工作时间,法律也并没有哪一条说不准一般员工宴请同事,这说明公司越权;说这个规定理不糙,是因为确实说出了员工的心声。所以这样的规定,很多人偷着乐。仅从网友跟帖的大量评论也可见一斑,网友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这样子最好,“同事之间确实没必要,你想请,不代表人家想来,很多时候反而请也不是,不请也不是。公司明文规定,黑锅公司背,员工乐得自在”。 所以,这种做法应该得到善意的理解。公司也完全可以避开违法的嫌疑,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形成员工公约。 这样的新规可以有 童其君 这家酒店负责人说这完全是为了公司内部人员的人际交往。毕竟公司也蛮大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这么多人,平时同事之间可能也有关系好的,也有关系不好的,这么多人该告诉谁,又不该告诉谁?而且公司那么多人,一个人要收礼金的话能收几十万元,实在是不太好。 这个规定可以有、应该有、必须有,敢为天下先,勇于撕破面具,捅破这种“人人有怨言,大家又不破”这层窗户纸,既是一种巨大的勇气,更是一股及时吹来的移风易俗新风,实在是带了一个好头!值得在各地推广开来并坚持下去。 为人情债减负的好举措 王恩奎 “辛辛苦苦干一年,一半给了份子钱”。如何遏止这种畸形的人情消费现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大家都被人情消费所累,实在是劳民伤财。“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从众心理,让“份子钱”人情礼像雨天背稻草,越背越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循环往复,形成恶性循环。虽然人人叹苦经,但人人不能幸免,每一个人又都是人情债疯狂背后的推手。 这个新规为树新风、破陋习带了个好头,是向变味的人情礼说不,为“人情债”减负把关,用心良苦,值得推而广之。 实现情法平衡是关键 夏熊飞 这一规定对于酒店员工,特别是部分苦于应付“无事酒”的员工而言,是重大利好。以前碍于同事情面,即使囊中羞涩,很多无事酒也只得无奈参加。现在单位出台了规定,很多可参加可不参加的宴请,都可以理直气壮加以拒绝了,这对于减轻员工在人情开支方面的压力颇为有益。 但对于违规者罚款2000元的处罚措施,却让人无法认同,甚至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因为罚款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因公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对该公民依法实施的经济处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法律授予的职权和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对公民实施罚款。 带侮辱性的另类规定 王军荣 家有喜事,邀请同事参与,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人情往来的需要,山西这家酒店的规定,让人大跌眼镜。酒店的规章制度应该针对员工的工作范畴,而宴请同事不属此列,酒店的权力不该延伸到员工的私生活,并且作出罚款的规定,酒店的权力之手未免伸得太长了。 这折射出企业管理理念的偏差,也折射出企业管理手段的贫乏,更体现出法律意识的淡薄,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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