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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宝奎巷的高丽使馆旧址。 孟亚月 摄 |
胡白水 宋元两朝,来宁波港进行国际贸易的国家,可以分为三大块,即高丽、日本和东南亚及阿拉伯诸国。这些国家的外贸形式主要是两种,即朝贡贸易和民间贸易。所谓朝贡贸易,就是古代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在传统的“贡”和“赐”的形式下,带有浓厚的政治、外交性质的贸易,又称“贡赐贸易”。民间贸易就是各国民间买卖。各国来宁波进行这两种外贸活动,都是在宁波市舶司管理下进行的。 宋朝的主要外贸国是高丽,这可能与国土相接、外交密切有关系。宋丽贸易首先是从朝贡贸易开始的,在宋朝刚建立的第三年,即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十二月,高丽国王王昭便遣使者李兴祐入宋进贡。次年春,宋朝政府也派使者前往,册封王昭为高丽国王,由此开始了宋丽两国的交往和朝贡贸易。 宋丽朝贡贸易,先后受到辽、金、元的军事干扰及各方外交政策调整的影响,很不稳定。一开始是逐步发展,到了宋神宗时期(1068-1085),可以说是进入了黄金时期。宋神宗去世,宋哲宗继位,宋丽朝贡贸易势头有点降温。待宋哲宗亲政,特别是宋徽宗登位后,再度升温。在宋高宗前期,又有下滑,形成若即若离状态。到了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签订《绍兴和议》后,宋丽关系几乎断绝。在宋孝宗初期,虽然在隆兴二年(1164)和乾道九年(1173)有过两次朝贡贸易,但不久两国便断绝了官方交往。 宋丽的朝贡贸易,在稳定期的时候,两国还是很重视的。宋神宗曾下诏,接待高丽朝贡使团“朝廷赐予礼遇,皆在诸国之右”。每逢高丽朝贡者低达宁波,都有引伴官前往迎接,返程时又有送伴使相随护送。为进一步加强高丽贡使的接待工作,宋神宗又在元丰初,下诏在宁波和镇海各建高丽贡使馆,并赐名“乐宾亭”和“航济亭”。乐宾亭的具体方位今已不详,航济亭原建在镇海城关沿江东路的甬江边,现在镇海城关沿江西路的航济亭是近年才仿建的。宋神宗在元丰三年(1080)曾下诏:“高丽国王每朝贡,回赐浙绢万匹。”其实,实际回赐数量都已大大超过此数。在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朝廷在宁波不但创设了“高丽司”,而且建立了政府外事接待机构“高丽使馆”。这高丽使馆遗址位于现在宁波镇明路月湖东岸的宝奎巷。 高丽国王对宋使的接待也是高规格的,每次都派大臣出迎、陪伴、送往,赠以厚礼。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陈睦和安焘等奉使高丽,所受礼物舟不胜载,不得不就地变卖,“折价贸银甚多”。 在这种良好互动的环境下,高丽来宋的朝贡贸易团更加庞大。在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八月,高丽一次使宋人员竟达二百六十九人之多,还在宋境内进行朝贡的“附带贸易”,宋朝官员都给他们提供方便。这也是促成宋丽民间贸易蓬勃掀起的原因之一。 宋丽民间贸易,是在朝贡贸易的促进和宋初推行“招诱奖进”的贸易鼓励政策下进行的,于宋真宗咸平元年(998)开始,就取得了比较迅速的发展。据韩国现存的史料记载,从开始到宋少帝祥兴二年(1279)的两百八十一年间,宋商往高丽贸易约有一百五十次,每次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可以想象当时民间贸易之盛。但是,非常遗憾的是,从现存的史料中,极难找到高丽来宋进行民间贸易的记载。现在,只能结合对其它史料的分析,确定高丽的民间商人曾多次到来,只因其造船业和航海技能的相对落后,制约了其次数没有宋朝去的多。 对宋丽两国的民间贸易,高丽王国也是相当重视的。当时,王城开京专门建有清州、忠州、四店、利宾四所客馆接待宋商。每年滞留于高丽的福建、两浙(以宁波、台州为主体)的商人有数百人之多,一些宋商甚至在高丽组建家庭或任职为官。有时,国王还会赐宴宋商。据朝鲜郑麟趾的《高丽史》记载,文宗九年(1055)二月寒食节,高丽国王于娱宾、迎宾、清河三馆犒劳宋商,赴宴宋商多达二百八十五人。 与宋朝有贸易往来的东南亚及阿拉伯国家和地区有五十多个,宋商航海商船直接到达的也有二十多个。这些国家和地区与宁波的贸易交往,既有朝贡贸易也有民间贸易,并且这两种的贸易都非常兴旺。自宋太宗淳化三年(992),阇婆(爪哇)王国的使者,经宋商毛旭的引导到达宁波的镇海,再进京城开封进行朝贡贸易以后,东南亚及阿拉伯诸国来宋京城开封朝贡贸易的人数和批次迅速增多,以致到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宋廷不得不下诏规定,以后外商进奉物,在市舶司所在地出售,市舶司不得再签证令其发往京城开封。但此规定并未扼制住这迅猛发展的进京朝贡势头。到了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宋廷再次重申:“蕃国进奉物,如元丰法,令舶司即其地鬻之,毋发至京师,违者论罪。”至此,这个势头才得到控制,可见此朝贡之频繁。 东南亚及阿拉伯诸国来宁波的民间贸易也是十分兴旺的,当时这些国家的不少商人在宁波长期居住经商,以致老死。在宁波城内泥桥下形成了有一定规模的“波斯团”这样的经商行业组织。现在经过考古挖掘已证实,有一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集中居住在宁波的市舶司附近,还于宋真宗咸平年间(998-1003),在狮子桥的北面建造了清真寺,以满足定居宁波商人宗教信仰的需要,东渡门内的一条小巷也因此得名为波斯巷。这些都真实地反映了东南亚及阿拉伯商人在宁波居住经商曾经有较大规模。 海外岛国的日本与我国的贸易,贯穿于宋元两个朝代,但只有民间贸易而未见有朝贡贸易。宋朝与日本的贸易,明显地体现出两个特点,一个是始于单向通商,另一个是少有政治干扰。这可能是日本远在海外天边,与宋朝安危尚无直接关联有关。 宋朝建立后推行外贸鼓励政策,而此时的日本却是采取一种特殊的闭关锁国政策。日本这个闭关锁国政策的特殊性是严禁本国居民出海通商,而不禁宋商前去贸易,故这一时期往来于中日航线的大多数是宋朝商船。据不完全统计,仅北宋一百六十余年间,宋朝赴日本贸易的商船就有六七十次之多,以致日本于宽弘二年(1005),对宋商到日本经商的年限作了规定,以减少宋商入境数量。 这种始于北宋初年的单向贸易状况直到南宋中期,随着日本国内政策由锁国向开放的转变,才形成宋日双向并存的贸易景象。《开庆四明续志》记载,每年夏汛,“倭人冒鲸波之险,舳舻相衔,以其物来售”,说明当时日本商船来宁波经商相当频繁。但是,即使这样,日本在天皇建长六年(1254)四月,幕府曾下令规定,凡驶往宋朝的船只以五艘为限,其余悉予毁弃,还是极力限制日商入宋的规模。 宋日贸易少有政治干扰,主要是未见两国政府上层对贸易的插手,比较宽松地让基层政府或私人去经营。据日本史籍《日本运上录》记载,三条天皇长和二年(1013)宋廷有牒文送往日本,日政府令式部大辅高阶积善起草复牒。但这条记载不见于中国史籍。又据宋朝史籍《宋会要辑稿》和《宋史· 日本传》记载,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宁波地方官上奏,称日本太宰府派使者周良史送来物品,宋廷以其无国书,令宁波地方官婉言拒之。然而,这条史实同样未见日本国史记载。对此,研究者推测,前者可能是宁波地方官为招徕日商所为,后者则可能是日本太宰府官员私人行为。 从正史《宋史· 日本传》中,还可进一步看到,在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8),宋日两国开始有类似于官方的朝贡贸易,两国之间互有牒文往来,但宋朝方面基本上都是宁波地方官借朝廷名义发往,而日本则多以大宰府名义复牒,少见两国政府高层的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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