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滕华 通讯员 楼莹) 网络言情剧里,富家子弟为了和心爱的女孩结婚,不顾家庭反对,偷偷拿了朋友的证件和女孩登记结婚;社会八卦新闻里,女子冒充未婚富家女试图骗婚,“结婚”七天被前夫揭穿……日前,浙江省民政厅专门针对此类因虚构身份、假冒他人身份导致的非真实身份进行结婚登记案件出台了指导意见,要求妥善处理。 意见要求,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自行撤销结婚登记:一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非真实身份办理结婚登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二是婚姻登记机关已收到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建议自行纠正结婚登记的函件。“宁波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案例,当事人虚构身份、假冒他人身份前来登记结婚。”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说,以前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然后等判决。现在有了指导意见,婚姻关系厘清的时间可以大大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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