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白水 市舶司是国家对外的“窗口”,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朝廷的国际形象,所以加强对市舶司的内部管理,特别是加强清正廉政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宋元两朝政府也是做了点工作的。 在宋初,宁波的市舶司刚设置时,在市舶司办公衙署的内厅高悬“清白堂”额匾,还将后堂命名为“双清堂”,以示对外欢迎监督、对内提醒警示。 在元初的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八月,元朝政府制定了《市舶则法二十二条》,对抽税工作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先封其堵,以次抽分,违期及作弊者罪之。”为保证此程序的准确运行,防止一些商人的偷逃税,以及约束市舶司官吏的行为,江浙行省在舶商回帆之际,还要派遣一些重要官员到抽解之所,监督抽分过程。然而,即使朝廷和地方政府对此这么重视,在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和元武宗至大二年(1309),宁波还是发生了两件冲突事件,可见管理难度还是蛮大的。 到了元朝中后期,宁波的市舶司在制度执行上出现了滑坡,个别官吏趁机勒索舶商,从中谋取私利,严重危害了商人的利益,损害了朝廷的形象。为此,在元顺帝至正二年(1342)十二月,江浙行省右丞相约苏穆尔到宁波的市舶司监督抽税,他在宁波依照市舶法则处理事务,整顿市舶吏治,抚恤受害商人,严防营私舞弊,于是“宿弊尽革”。回去时,舶户王良臣等要求立碑纪念。 宁波的市舶司自设置之日起,特别是发展成为与广州、泉州市舶司三分天下有其一的著名市舶司后,对促进宋元两朝的对外交往和经济贸易、增加政府财源和提高百姓收入,是有显著功绩的。 据宋朝的杨仲良《续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六《神宗皇帝·三司条例司》中记载,神宗皇帝对发运使薛向明确说明鼓励对外贸易和设置宁波的市舶司的动机:“东南利国之大,舶商亦居其一焉。昔钱鏐窃据浙广,内足自富、外足抗中国者,亦由笼海商得术也。卿宜创法讲求,不惟岁获厚利,兼使外蕃辐辏中国,亦壮观一事也。”神宗皇帝的这个初衷,后来是实现了的,尤其到了南宋更为显著。 宋室南迁,偏安于东南,财政困难加剧,故更倚重市舶收入。据元脱脱等撰修的《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互市舶法》记载宋“南渡后,舶司岁入充盛”。又据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二零《海外诸蕃入贡互市》中说到:宋“南渡后,经费困乏,一切倚办海舶”。再据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零,也记载了宋高宗在绍兴七年(1137)说的一段话:“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从这三条记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市舶所获得利对解决南宋的财政困难,确实是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果上述仅是宁波的市舶司开掘、增加了宋廷的财源,那么宁波知州胡榘的一道上奏札子,又明确地说明了宁波的市舶司给当地政府和百姓带来的利益:“本府僻处海滨,全靠海舶住泊,人司资回税之利,居民有贸易之饶。”海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和外销货物的不断增加,为宁波开拓了广阔的国内外市场,推动了当地及周边地区手工业和农副业经济的发展和商品化进程,加速了以宁波为中心的浙东区域市场体系的形成及发展,老百姓也从中获得了不少实惠。 吴莱(1297—1340),是元朝晚期的著名学者,明初第一大儒宋濂的老师。一次,他游览镇海招宝山后写了首题为《次定海候涛山》的诗,诗云:“招徕或外域,贸易从兹乡。嗢咿燕国语,傎倒龙文裳。文物抽所宝,水犀警非常。驱鳅作旗帜,驾鳖为桥梁。”生动地描写出当时宁波海外贸易的繁荣景象。当时宁波的市舶库已经从宋朝的二十八家,增加到了三十六家。从这一侧面,已完全可以印证吴诗描写的真实性。 据元《至正四明续志》记载,在元朝末期的顺帝至正年间(1341-1368),宁波市舶税收已达到五百零四锭。这种海外贸易为宁波带来大量税收的情况,在元末著名诗人张翥(1287-1368)的《送黄中玉之庆元市舶》中也有体现:“是邦控岛夷,走集聚商舸,珠香杂犀象,税入何其多。” 随着舶市的扩大,在民间也逐渐形成了经营海外贸易的专业户——舶户。舶户始于南宋,兴于元朝。明代官员杨守阯(1436—1512),是鄞县杨家大族“一门五进士”之一,他在《冯常墓志》里写到,元朝慈溪人冯氏,是个在宁波港专业从事对外贸易而发财的舶户。因为发了大财,冯氏在宁波城里建造了不少房子,用作外贸仓库。冯家仓库成了当时宁波三十六家外贸仓库之一,人称“冯家库”。这是宁波民间从事市舶发财的典型实例。 宁波的市舶司在增长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及百姓经济收入的同时,也给自身和地方部门带来了困惑,这个困惑主要体现在朝贡贸易上。 朝贡贸易是以政治利益为主、经济盈亏为次的特殊贸易。在这种特殊贸易中,市舶司和地方政府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用于迎来送往、吃住游玩和赠予厚礼。相反,朝贡贸易又没有确定的税收。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大食国商人打着上京“进奉”名义,以规避宁波的市舶司的抽解,沿途却从事私人商易,还要求免除“缘路商税”。对此,广州、杭州、宁波三个市舶司的“三司”官员均不予免税,但朝廷却下诏“特蠲其半”,给予了特殊照顾。自此以后,外商常行此招,规避抽税,却让市舶司和地方政府贴进了大量的接待费用。苏轼(1037—1101)曾针对高丽朝贡贸易中的类似情况提出过尖锐的批评:“高丽人使每一次入贡,朝廷及淮、浙两路赐予、馈送、燕劳之费约十余万贯,而修饰亭馆、骚动行市、调发人船之费不在焉。除官吏得少馈遗外,并无丝发之利。”一针见血地揭示了这个困惑的要害。 宋徽宗政和年间(1111-1118),外来经宁波的朝贡贸易大增。宁波知州楼异(?-1123),为此奏准朝廷,围垦宁波城西广德湖为田,以田租收入填补朝贡贸易中的接待费用。 广德湖,旧名罂脰湖。其中心地带是在宁波城西的集士港一带,东起望春桥,西及林村,北达高桥,南过蜃蛟,面积之大超过东钱湖。此湖大约修筑于南北朝的齐梁年间(479-557),唐代宗大历八年(773),鄞县县令储仙舟又整治此湖,更名为广德湖,从此对宁波西部的农业灌溉和排涝抗旱发挥了重大作用,使之成为鱼米之乡。湖泊水域还成为杭甬运河交通要冲。到了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在鄞县县令张峋的主持下,又对广德湖进行了历时四个月的大规模整治,共花费了民力八万二千七百九十二工,增筑了高八尺、底宽一点八丈的环湖堤塘九千一百三十四丈,建造了放水碶闸九个和埭二十个,堤上还种植了榆树和柳树,以保护新堤,美化环境。广德湖经过这次整治后,灌溉面积猛增至二千二百顷,超过了此湖灌溉黄金时期唐朝的五点五倍,极大地满足了宁波城西七乡农田的排涝抗旱的需要。十年后,即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来宁波任知州、后来被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见湖景兴起,撰写了《广德湖记》一文,文中“田不病旱,舟不病涸,鱼雁茭苇,果蔬水产之良皆复其旧,而其余及于比县旁州,张侯于是可谓有劳矣。”生动地描述了当地因湖而兴旺的农渔牧及交通等业的可喜景象,并对张峋表示赞赏。 可惜,就是在这次富有成效的整治后的五十年,广德湖即被废而得湖田八百余顷。湖田肥沃,亩产收稻谷六七石,达五百四十四斤至六百四十六斤,这不仅创造了宋朝全国稻谷亩产的最高记录,也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稻谷亩产的最高水平。据现代学者估算,广德湖被废所得湖田的稻谷总产量,在两宋之际当不下于五万石,收获的确丰厚。 广德湖被废围田的利弊,在历史上争议颇大。就当时来说,这些丰厚的收入,的确充实了政府的财政,填补了朝贡贸易中的亏损,缓解了一时之急。但从长远和全局看,广德湖被废后,宁波城西广阔的农田失去了灌溉的保证,整个区域失去了排涝抗旱的能力,致使该区域因生态破坏而引发长期环境危机,对农业生产等其它产业的发展和百姓安定的生活环境,都带来了无穷的危害。广德被废,“这是后世四明地方史家最为痛心疾首的一件事”。 宁波的市舶司,有兴,有衰,曲折坎坷;有得,有失,也有争议,但它毕竟为我们宁波迈出了港通天下的第一步,应该引以为豪,予以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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