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方云龙) 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陆埠分局查获了一起食品违法案件,生产者和销售者分别被罚款10300元和10000元,依法没收相关食品。 春节前夕,余姚市市场监管局陆埠分局的执法人员在一家农村超市检查时,发现其正在销售的“特制麻酥糖”和“特制豆酥糖”的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厂家是“余姚市陆埠食品厂”,而负责日常监管的执法人员却对这个厂家感到很陌生。执法人员当即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对上述厂家名称登记情况进行核对,发现这家食品厂的确不存在。店主也无法为执法人员提供有效的进货票据用于溯源,更没有厂家的其他相关信息。细心的执法人员在小小的产品合格证上找到了一个固定电话号码,试着拨打后,居然能正常接通。 于是他们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在一个菜场附近的某豆酥糖厂门口的招牌上找到了这个电话号码。 经现场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厂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证照上面的名称为余姚市陆埠镇某某豆酥糖厂,而非所查超市产品上所标的“余姚市陆埠食品厂”。同时发现该厂多名正在厂里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操作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已过期。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一名从业人员将打有虚假生产日期的合格证塞入包装袋中,工作台旁边还有刚包装好的两箱共计110包“特制麻酥糖”正等待发货,里面的合格证上标注的都是同一个虚假生产日期。产品“早产”的一幕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 该厂老板称标签上的厂名是早已不存在的前国营食品厂厂名。因为以前国营厂生产的传统食品很正宗,有一定的知名度,为了提升自己产品的价值和销售量,就在标签和合格证上使用了这个厂名。至于产品生产日期虚假标注,则是为了延长产品的货架期,减少经营成本。 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厂名的食品实施扣押并立案查处,生产者和销售者分别被罚款10300元和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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