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陈丹)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将海曙原高塘四村地块规划条件情况进行批前公示,这块7.12公顷的土地将用于建设住宅,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0%。 该地块位于海曙西门街道,西至翠柏河,南至通途路,北至蔡江河,东至育才路,被规划城市支路分成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4.15公顷和2.97公顷,合计约7.12公顷。 该批前公示显示,该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适建住宅建筑,并按相关规范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地块容积率2.3,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0%。同时,批前公示要求,建筑退界距离应满足城市设计、日照及建筑间距、轨道交通、景观环境、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工程管线、人防疏散、建筑保护和施工安全等方面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