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王颖 通讯员 钟法) 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宁波召开“移动微法院”试点推进会,中国“移动微法院”入口启动。这意味着,宁波首创的“移动微法院”将在全国更多地方推广。 “移动微法院”基于微信小程序,利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实时音视频交互等先进技术,实现民商事一、二审案件从立案、缴费、证据交换、笔录确认、诉前调解、移动庭审等全流程在线流转,提供诉讼服务网上办理,随遇接入,即时服务。当事人打官司可以“一次都不跑”法院,也可以错时参加诉讼,此举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2017年10月,“移动微法院”在宁波余姚市法院试点。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安排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移动电子诉讼试点,“移动微法院”在宁波两级法院全面推开。 王某与苏某2010年在宁波登记结婚,婚后长期定居美国,后感情破裂。由于两人均为中国公民,无法在美国离婚,王某近日向户籍地所在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承办法官了解到两人只是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有分歧,考虑到两人回国不便,于是推荐并指导两人使用“移动微法院”进行调解。30分钟后,两人在线上签署调解协议。 宁波市镇海区某电器公司亏损停产,拖欠45名职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约276万元,45名职工将企业起诉到镇海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劳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考虑到多数职工身处异地,到法院现场办理需来回奔波,承办法官于是利用“移动微法院”向职工确认和解内容及领款金额。职工通过“移动微法院”提供银行账户后,法官立即将相应款项发放至每位职工的银行账户内。 截至今年3月15日,宁波两级法院在“移动微法院”上办理的案件已达16.5万件,占全部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70%。当事人在线申请立案6万余件次,网上交流57万多次,网上跨省跨市开庭或调解7731件。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招社表示,“移动微法院”破解了办案中的许多堵点难点痛点,提高了办案效率,推动了办案全流程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根据昨天的会议部署,2019年4月起,“移动微法院”试点将扩大至北京等12个地区,适用于民商事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案件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试点评估、验收情况,研究确定下一步的推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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