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滕华 通讯员 郁诗怡) 日前,记者从宁波市总工会了解到,2019年度宁波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已启动,办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和个人的参保手续是分开办理的。 市本级单位集中参保办理时间为3月底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在市总工会老大楼(望京路238号),而享受宁波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自4月起可前往就近社区参保,具体时间以各社区通知为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参保4月底截止,新参保的10月底前截止。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5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限参加1份。 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13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限参加1份,因特殊原因漏保的,当年5月份为补保期。 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60元/份(保障期限3年)或2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最高可参加3份。 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50元/份(保障期限4年)或15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最高可参加3份。 今年集中参保期间将继续开展网上参保。往年有参保记录的基层单位可直接登录网上参保平台办理参保手续,网上参保平台不办理个人参保。 本年度对自愿参加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持有“5.1服务卡”且已实名认证的工会会员,市总工会均赠送一份2019年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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