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张淑蓉)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公众特别关心的话题。在昨天召开的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现场会上,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校园食堂集中用餐须有校长或其他相关负责人陪餐的事项。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4月1日起实施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强调了校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拓展了监管范围,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校长或其他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据悉,我市已经在尝试推行中小学、幼儿园的集中陪餐制度,要求校长等相关学校负责人进行陪餐,现在该项制度将实行全覆盖。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发文指出,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建立学校负责人、家长陪餐登记册。要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硬件建设水平,今年全市校园阳光厨房建成率要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年底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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