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央行官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大了对买卖账户等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人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仍不了解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及其危害性,违规向不法分子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牟利,利用买卖的账户转移诈骗资金成为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的突出问题。为使社会公众清楚认识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央行将加大对买卖账户等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通知》要求建立合法开立和使用账户承诺机制。银行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账户时,应当在开户申请书、服务协议或开户申请信息填写界面醒目告知客户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并载明以下语句:“本人(单位)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单位)账户”,由客户确认。 据了解,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类似《通知》。明确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上述行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在日前发布的这则《通知》中,为进一步加大对买卖账户等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对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将惩戒措施调整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记者 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