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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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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垃圾分类执法动真格

今年已有27家单位或个人受处罚

    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包静琴) 鄞州区某公司在未进行垃圾分类的情况下,擅自在鄞州区海创家园中海国际社区二期5幢旁的厨余垃圾桶内投放其他垃圾。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但当事人逾期未改正。日前,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决定。

    今年以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深入住宅小区、商业楼宇检查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进社区120余批次,劝导纠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行为近1000起,对27家不实施垃圾分类的单位或个人开出罚单。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具的罚单大多金额不大,在100元~700元间,但折射出执法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不再纸上谈兵,而是动了真格。”

    除了把牢垃圾分类的源头,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对中间环节——垃圾收运单位进行严格把关。4月中旬,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连开两张垃圾分类万元罚单。某家政服务公司在常青藤小区内的一个垃圾分类回收点,将厨余垃圾桶内的垃圾和其他垃圾桶内的垃圾混装在同一辆垃圾清运车上;某物业公司在后田垟巷26号的垃圾分类回收点,同样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装。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这两家单位分别开出了1.225万元的罚单。

    “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行为,目前还是以劝导教育为主,根本目的是希望市民能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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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