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张华容) 为保证企业登记事项真实,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企业注册登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我市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 近年来,企业登记门槛越来越低,广大创业者投资热情高涨。但同时,有不法分子趁机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企业登记,各种“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被监事”的事件,让受害者及登记机关头痛不已。为了遏制这种不法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平、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5月1日起浙江省企业登记将全面实行实名验证。 适用实名验证的市场主体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暂不纳入实名验证范围。 申请人办理登记业务时,需要对企业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经理、联络员,以及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验证。 企业以网上全流程方式申请登记的,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身份信息高级实名认证。以半流程方式网上申报和窗口现场办理登记的企业,可下载和登录“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完成实名验证。通过验证的方式有:人脸识别认证、支付宝实名账户认证、浙江省可信身份认证、办事大厅现场认证。 据统计,实名验证首日,全市共有127家企业完成实名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