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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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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特殊”的法院专递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现“零次跑”

    5月21日上午,浙江奉化的俞女士收到了一份来自法院的“专属快递”,里面是一份经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后的民事裁定书,而从受理调解到快递送达,派出所驻所人民调解室主动对接法院,让俞女士体验了一把“零次跑”。

    4月的一天,俞女士和另一名当事人因家庭矛盾引发纠纷,随即“闹”到了奉化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民警受理调查后,交由驻所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该案标的金额较大,有可能引起调解反复。经司法确认,通过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裁决以后,如发生一方不履行的情况,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在人民调解员引导下,双方还就此次纠纷申请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并在承诺书和委托书上签字。

    “按照法院司法确认要求,是需要当事人和调解员一起到法院进行确认的。在双方同意下,签了委托书后,可以由人民调解员代替当事人把案卷带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根据提出的申请发出裁定书,通过专用快递直接把民事裁定书寄到当事人居住地地址,一定程度上让群众少跑腿,提高了办事效率。”大桥派出所民警赵仁达说。

    仅10余天时间,就把俞女士“心头烦恼”消除了,她直呼这趟“调解之旅”真是方便、快捷。俞女士握着快递说,现在家里的矛盾也化解了,这样的调解方式令人满意。

    据悉,2017年以来,奉化公安分局积极探索调解工作,全面推广“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破解调解反复等难题,最大力度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成效。全省率先实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并作为试点单位经验在宁波全市推广。至今,全区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0余起,其中“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09起,无一起出现反复,成功率达100%。今年4月,分局会同奉化区人民法院、奉化区司法局共同研究协商,实行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最多跑一次”,着力减少办事环节、整合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减免办事费用,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提高办事效率。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以及化解矛盾纠纷要‘最多跑一次’和‘最多跑一地’的相关精神,公安机关联合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零次跑’,改变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需要当事人多次跑、多头跑法院和调解室,以及所需多份材料等困境。”奉化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调解员跑代替群众跑,由专递寄代替群众取,整个过程实现了当事人“零跑腿”,目前在全省仍是首创。下一步,公安机关还将会同人民法院和司法局,依据各自的法定职责,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零次跑”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通讯员 应伟健 胡琼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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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