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现场,白色大众轿车撞向绿化带。 |
本报讯(记者 陈烨 通讯员 高志成) 直至事故发生那一刻,他都没有摸过方向盘,却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进了看守所。童某万万没想到,当日顺手把车钥匙递给朋友,朋友发动车辆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成了共犯。昨日,海曙交警跟记者提到一起交通事故,希望以此提醒更多的驾驶人。 事情发生在5月26日凌晨4点左右,海曙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中山西路与新园路交叉路口有一辆轿车撞向了绿化隔离带。接警后,高桥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一辆白色大众轿车横跨一个车道,车头撞在机非隔离带的墩子上,保险杠部分脱落。奇怪的是,车上空无一人。 在将事故车辆拖移后,民警随即对事故展开调查,通过监控核查,事发经过被还原。当日凌晨3点18分,该车从新园路由南往东右转驶入中山西路后,开始失控走“蛇形”,先是撞向中央绿化带,随后又向左径直往机非绿化带上撞。事故发生后,车里下来3人,现场逗留了一会后就离开了。 当民警与车主童某取得联系时,电话里的他解释当时只是坐在副驾驶位,驾驶车辆的是一位女性朋友。 当日上午7点,童某与驾驶人刘某来到高桥交警中队。民警当即对两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童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92mg/100ml,而刘某的高达172mg/100ml。 监控面前无从抵赖,刘某承认醉驾的违法事实。“那天我们几个朋友在一家咖啡店喝咖啡,之后又开车到烧烤店吃夜宵,喝了10多瓶啤酒,一直到26日凌晨3点左右。”据她交代,烧烤店距离家不远,她当时提出不如开车回家,童某就把车钥匙递过来了。 谁知,车子开出没一会儿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因为知道自己喝了酒,怕被处罚,她便和车上人员悄悄离开现场。只是令他们没料到的是,民警这么快就找来了。 记者了解到,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刘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而此案中坐在副驾驶位的车主童某虽没有开车,但也同样被刑拘,原因是他是这起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民警解释,根据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的规定,在明知他人犯罪的情况下,提供工具的行为属于帮助犯,可构成共同犯罪。在这起案件中,两人喝酒至凌晨,童某明知刘某已大量饮酒,可在刘某提出开车的要求时,他仍然将汽车交给对方驾驶,直至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获。因此,他作为危险驾驶共犯,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大多数人只知道喝酒不开车,殊不知有些禁忌不能犯,有些预防要提前做,否则可能一不小心就成了共犯。”采访中民警告诉记者,还有几种情况也会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比如,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者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追逐竞驶等行为。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