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8月案发以来,骇人听闻的“慈溪网红割喉案”一直备受公众关注。昨天下午2点50分,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吴某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1日晚,被告人吴某守候被害人陈某(系吴某前女友)下班,并驾车尾随至某商业区,后携带尖刀追上被害人,连续捅刺致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吴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持尖刀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当众连续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了解到,宣判该案的地点是宁波中院内一小型数字法庭,被告人吴某身处慈溪市看守所,戴着手铐,以远程连线的方式接受宣判。 整个宣判持续了15分钟左右,在旁听过程中,被害人陈某的母亲一直在小声啜泣。在听完一审判决结果后,被害人陈某的哥哥在法庭内高喊:“杀人偿命,法律公正。”之后,他被法警带离了法庭。 被害人母亲情绪激动,要去坟头告慰女儿在天之灵 下午3点10分左右,旁听此案的双方亲属陆续从法院走出,记者在法院门口见到了陈某的母亲,她情绪十分激动。 “法律还了我们家一个公道。” “我现在要去女儿的墓地,去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300多天啊,我没有一夜睡过安稳觉……” 随后,陈某的诉讼代理律师樊颙走出法院大门,接受记者的采访。 樊律师表示,这起案件从第一次开庭审理到昨天一审宣判历时57天,宁波中院审判速度快且过程严谨,对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以及对一审时控辩双方意见的采纳与否,都有理有据。 一审中,双方的争议主要有两点:一是吴某是否能被认定为自首。由于吴某符合主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点,中院据此认定,吴某存在自首情节。二是吴某是否为激情杀人。中院对被告辩护律师提出的“激情杀人”说法不予采信。 此外,樊律师还表示,当法官宣读完判决书时,他从连线视频中看到,吴某神态镇定,情绪并无明显波动。至于吴某及其亲属此后会否提出上诉,目前还不清楚。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1日晚上8点56分,慈溪市浒山街道发生一起命案。一男子在闹市区持刀捅刺一名年轻女孩腹、颈部多刀,致对方急性大失血死亡。 行凶者吴某,1991年生,无正当工作,热衷赌博。 被害人陈某,1996年生,曾在某幼儿园任教,是一名舞蹈老师。因面容姣好,舞姿优美,此前在杭州西湖游船上的一段即兴表演,在抖音上获得了上百万的点赞,并拥有近40万粉丝。 事发后,该案以“慈溪网红割喉案”为名被迅速传播,一度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2019年4月3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慈溪市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本报记者曾旁听庭审。 事件经过 2016年,吴某和陈某结识于慈溪某酒吧。2017年1月26日,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开始同居。 其间,双方多次闹分手,吴某3次动手殴打陈某,但最后两人都复合了。 2018年7月12日,两人再次发生口角,吴某像以前一样声泪俱下、跪地哀求,但陈某不为所动,铁了心要断绝往来。 为了逼迫陈某与自己见面,吴某把此前两人一起豢养的宠物狗绑在树上虐打,并拍下视频,配以“我要你看着它死”“是你亲手害死它的”等文字。陈某不忍心,与吴某再次见面,并以2800元的价格买回宠物狗。 7月26日,吴某在超市买了两把水果刀。当晚,他戴着面具,拿着其中一把水果刀,跟踪陈某来到公园。此时陈某身边有另一名男子,看到两人有亲密举动,吴某冲了上去,与该男子发生肢体冲突,但没有使用刀具。随后,吴某将水果刀丢弃,但另一把一直放在车里,这也是后来杀害陈某的凶器。 8月1日,吴某向公司告假一天。当天中午11点45分至下午3点25分,吴某疯狂拨打陈某手机,之后又通过微信陆续发出了一系列带有明显威胁性的话语,“你不要再逼我了,我连命都可以不要,你狠不过我的”“你一定要逼我弄出人命是不是”“你完了”等。其间,吴某还曾在微信上对自己的表姐说“我要去弄死她”。 8月1日晚上8点多,陈某下班,坐进了同事的车里,吴某驾车一路尾随,来到事发地点。陈某独自下车走向电影院,吴某手持尖刀追了上去。 8点59分,吴某手持尖刀,浑身是血,仓惶出逃。 之后,吴某到派出所自首,8月2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月13日被执行逮捕。记者 陶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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