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播报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9年06月06日 星期四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车购税法7月实施

买促销车辆可能省一笔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和以往相比,新的车购税法有几点变化。

    首先,税率保持不变,仍然为10%。其次,应税车辆的范围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排量在150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既不用缴纳车辆购置税也不用办理免税手续。再次,取消最低计税价格的有关规定。现有的政策是国家税务总局对每一款车辆规定了最低计税价格,车辆销售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法》实行后的相关规定是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这一概念。例如某款车目前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1万元,现在厂家促销,售价(不含税)为10万元,那么按现行政策,车购税按最低计税价格11万元的10%来计算,也就是要缴1.1万元。7月1日以后,就按其实际售价10万元来计算,也就是缴1万元的购置税。

    另有纳税人提出,如果购车发票是6月份开的,7月1日以后来申报车购税,是不是按新政策执行。对此,相关政策已明确,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7月1日起全面废止纸质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之间实现完税信息的电子化传输。

    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蔡仲台 邱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