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管新规的持续发力,银行资管业务加速重塑,特别是银行理财市场中净值型产品发行量持续增加。 记者近日走访宁波部分银行营业网点时发现,净值型理财产品受到优先推荐。与此同时,记者发现,部分投资者仍对“固定收益”产品存有偏好。如果你以前习惯于购买标注有预期收益率的产品,是时候需要对净值型产品多做一些功课了,因为未来这种才是理财市场的主流,净值型产品在你的理财篮子里会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净值型理财产品提速 爱买理财的朋友,对于“365天预期收益率4.5%”“30天预期收益率3.8%”这样表述的理财产品一定不陌生。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为了迎合老百姓对固定收益类产品的爱好,金融机构推出了不少这样有着预期年化收益率和固定投资期限的产品。与这类产品完全不同,净值型产品没有明确的预期收益率,产品收益以净值的形式公布,更为准确、真实、及时地反映资产的价值。投资者根据产品实际的运作情况,享受收益或承担亏损。 去年正式发布的“资管新规”对理财产品转型提出明确要求,并给出了两年过渡期,过渡期截止2020年底,也就是说2021年初开始,银行理财市场上,所有的理财产品都将是净值型理财产品。 现在,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正在转型加速。据统计,今年3月,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达521款。截至一季度末,市场上共有141家银行发行了净值型理财产品,同比增加88家。 业绩比较基准不是承诺收益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向客户介绍净值型理财产品时,银行工作人员会提到“业绩比较基准”。 一家银行的理财经理告诉记者,客户以前买固定期限的预期收益型产品,对预期收益率比较敏感,询问产品的时候,往往会问到收益情况。设置业绩比较基准,可以帮助投资者对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形成大致判断,但是这个不同于预期收益率,不代表未来会取得怎么样的收益。 记者在网上平台看到一个净值型产品的合同中对于业绩比较基准是这样定义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的参考指标,不代表本产品的预期收益,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仅供投资者参考,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业内人士表示,对管理人而言,业绩比较基准是其投资管理运作理财产品的收益目标,也为超额管理费分成提供了参考标准。在理财产品收益核算期,当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时,管理人对于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部分按一定比例在投资者和管理人之间分配,平衡投资者和管理人之间的利益。 购买净值型理财产品需注意什么 尽管净值型理财产品亮相得越来越多,但是对于相当一部分习惯购买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来讲,要完全买账还得有一个过程。“我的理解是,净值型理财产品风险会比较大,我有一部分钱被套在基金里好多年了。近年来我一直买银行传统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为的就是稳一点,哪怕收益不那么高,但是至少安全些。所以在有得选的情况下,我还是喜欢原来的产品。”投资者吴女士的话或许能代表部分投资者的心声。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银行客户经理在加强自身对净值型产品认知的基础上,应主动帮助客户了解产品及其投资需求,引导客户尝试购买低风险等级的净值型产品,逐渐树立风险自担的投资理念,同时做到投资适当性管理。而投资者也应该主动学习,改变原来的观念。一些投资者目前还不太能接受净值型产品,主要是担心净值型产品风险大。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银行发行的净值型产品,大部分都是中低风险的。“未来投资者应该更多地以产品的风险等级来判断产品的风险,而不是以是不是净值型来做判断。”根据产品的风险等级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一般情况下,风险是和收益成正比的。 此外,投资者应挑选具有较好投资管理能力的银行发行和管理的产品。在购买净值型产品后,投资者应定期关注产品的资产配置和净值变化情况。记者 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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