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王岑) 昨天起,市公安局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户籍业务,在江北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出户籍业务“全城通办”举措,即全市范围内任一户籍窗口均可受理包括居民身份证办理、户口簿打印、出生申报户口、户口迁移等在内的49项业务,真正实现无差别受理。 根据业务办理流程,49项通办业务分为即审即办类、流转办理类和流转审批类三大类。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换领、补领等即审即办类业务,由受理窗口直接办理;新生儿出生申报户口、居民户口簿换领、补领等流转办理类业务,由受理窗口受理后,经户籍地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理;市外户口迁入、主项变更等流转审批类业务,任一窗口受理后,按原审批流程办理。原本只能在户籍地办理的户籍业务,现在全市139个户籍窗口均能受理。 全城通办业务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冬令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户籍业务“全城通办”举措一经推出,即受到了市民的充分肯定。昨天,全市共受理户籍类“全城通办”业务630起。 附:通办事项 ▲ 一、即审即办类 1.本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2.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4.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 5.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限县域范围内); 6.居民身份证核验; 7.新生儿重名查询。 二、流转办理类 1.国内出生户口登记(限婴儿出生后五年以内申报); 2.国外出生户口登记(限婴儿出生后五年以内申报); 3.收养登记落户(限收养证落户); 4.死亡注销户口; 5.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6.宣告失踪注销户口; 7.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 ; 8.出境注销户口; 9.服兵役注销户口; 10.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往原籍地或现家庭所在地); 11.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毕业落户(迁入就业地); 12.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 13.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4.市内夫妻投靠落户; 15.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16.市内住址变动落户(集体土地除外); 17.市内无合法固定住所挂靠落户; 18.户主变更; 19.兵役状况变更; 20.婚姻状况变更; 21.文化程度变更; 22.服务处所变更; 23.籍贯更正; 24.出生地更正; 25.居民户口簿换领、补领; 26.户籍类证明查询(不含历史资料); 27.户口迁往省外; 28.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户口迁往学校; 29.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移(退学、转学、肄业); 30.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毕业户口迁出(入学前未迁入高校的,毕业时直接迁往就业地)。 三、流转审批类 1.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2.市外夫妻投靠落户; 3.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4.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 5.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 6.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7.华侨回国定居; 8.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大陆)定居落户; 9.姓名变更; 10.性别变更; 11.出生年月更正; 12.人才引进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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