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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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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超市食品安全 基础管理操作规范》征求意见

从业人员要考核培训 才能上岗

三江超市配送中心工作人员在对肉类进行包装。记者 毛雷君 摄

    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金琳) 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宁波市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范》),此举为全省首创,将推动我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更上新的台阶。

    《操作规范》特别强调了对于人员管理的规范。其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操作规范》还重点突出了自查要求,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每季度1次对门店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门店负责人至少每半年1次组织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对自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应逐项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采取改进措施后,应再次进行评估,对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复评”。

    下一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将配套《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自查表》《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培训教材》,推广应用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自查APP,全面落实超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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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