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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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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没分好

太古城一居民被罚款100元

    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赵美鋆 郁菁菁) 昨日,鄞州城管东柳执法中队查处了一起未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案件,对太古城社区居民刘某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开出了辖区首张罚单。

    昨天下午2点,东柳城管中队队员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各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检查工作,当巡查至太古城社区北柳街93号时发现,居民刘某正将未分类的一袋生活垃圾投放到小区内的绿色厨余垃圾桶内。执法队员立即前往查看,发现该垃圾袋内混有果皮、碎纸板、塑料瓶、塑料包装盒等多种垃圾。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执法队员即刻依法对当事人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当天下午3点做好整改。下午3点08分,执法队员再次前往复查,发现刘某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正。执法队员现场进行取证后,依法做了检查笔录,予以立案查处,罚款100元。随后,督促当事人进行正确分类投放,并送上东柳街道分类宣传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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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