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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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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服务 个性化矫正

“黄丝带”让社区服刑人员自我改造

“黄丝带”解矫仪式

    “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认识不到自己的错。男子汉,改过还是一条好汉。”近日,在江北区庄桥街道举行的一场社区服刑人员“黄丝带”解矫仪式上,一名解矫人员发自肺腑地这样说道。当天,他和其他17名社区服刑人员,迎来了人生中一次告别过去、重新拥抱美好未来的机会。

    A

    高速公路逃票被判刑

    在当天的解矫仪式上,来自河南的鲍强(化名)代表18名社区服刑人员,作了解矫感言。

    来宁波已经有15年的他,2004年跟着别人学车,因肯吃苦、讲诚信被老板看中,老板给了一辆大货车让他单独开。可是,在2017年时,他因为在高速公路收费站逃票被抓,被依法判了一年七个月缓刑两年。这对鲍强直至整个家庭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用他自己的话说:整个家都快塌了。他只能把工作辞了,到街道的司法所报到,开始了他的社区矫正之路。

    在最初的一段日子里,他一直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生怕自己又犯了什么错。所幸,经过司法所所长和一席阳光心理咨询中心老师一次次耐心教导、温情谈话后,他终于一点点一步步解开了心结,找到问题,面对困难不断去努力进步。在矫正过程中,鲍强积极参加社区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到敬老院出力。

    如今,他已经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家庭幸福美满,也和朋友一起投资开了一家游乐场,现在生意运行正常。他也变得有信心去面对未来生活中的各种压力,更坚定今后绝不再犯法,做一名合格守法的公民。

    B

    他帮同学打架被判缓刑

    在众多的解矫人员中,00后的高远(化名)显得特别稚嫩。这个来自安徽的男生,被处罚时还未成年。当初他在同学的生日聚会上与人起了冲突,帮同学打架,还不知道这是犯法的,最终被判了缓刑。

    针对高远在案发时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江北区检察院和司法局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治计划,委托一席阳光心理咨询中心为他制定了在矫期间的帮扶计划方案,分别通过每月8小时教育学习、8小时社区服务、心理帮扶、社会志愿者行动、修心课堂等方面为他开展个性化矫治。

    2018年1月,高远第一次到江北区甬江司法所报到,开始接受社区矫正。在入矫初期,中心安排了每周一次的心理访谈,详细了解了他的成长、学习过程。司法人员在走访高远的家庭中了解到,他因聚众斗殴事件导致退学,但还是希望能够继续学习,他的爸爸也多次述说了希望他能好好学习,不要这么早就开始走上社会的意愿。为此,该中心老师积极奔走各方,为他寻找了一所适合的学校。在通过他自己的努力后,当年2月高远就顺利考上我市某高校学习财务管理专业。

    高远上学后,针对学校的课程时间安排,以及他本人在思想上发生的积极改变、学生家庭配合等情况,他原来每周一次的访谈,调整为每半月一次。由专业心理咨询师、社工组成矫治辅导小组,每次给他单独开课辅导学习。在经过一次次的心理访谈后,他表现得越来越积极,开学后的学习也很认真,终于安全度过了矫正期。如今他已经从一个法律意识淡薄、个人思想不够成熟而犯罪的服刑人员,矫正为一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

    C

    社区矫正采用“三必须”模式

    “黄丝带”解矫仪式是江北区近两年来一直在坚持探索的一项活动,旨在通过一个仪式感,为即将解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一份叮嘱,加深一段回忆,让他们更加警醒,珍惜自己未来的美好人生。

    此外,江北区的社区矫正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目前已走在我市的前列,尤其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治方面,江北区检察院、司法局,针对未成年人的特征,在我市率先推出联合社会组织机构,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爱心志愿者们等共同组建社会帮扶的个性化矫正方案。采用“必须法律教育”“必须融入情感”“必须进行心理干预”的“三必须”模式,旨在利用专业的力量、正确的教育矫正治方法,为接收矫正的人员提供更多机会,使他们在人性化的管理下知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接受社会监督和进行自我改造。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张盛珠 实习生 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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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