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浙江省统一部署,经宁波市政府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继续调整提高全市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额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这两天,全市126万退休人员可以查查自己的养老金账户上有没有多出这笔钱。 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第二部分: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其中,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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