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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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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不安全不文明

禁不住的月湖“泳池”“无处安放”的游泳热情

有人建议:能否借鉴外地做法,划定专门水域?

月湖边“禁止游泳”的警示牌。

月湖里的游泳者。

    清晨5点半,天已大亮。远远看去,月湖水面上,有三三两两的市民,泡在岸边浅水里。经常到月湖边晨练的市民,对这一幕早已熟视无睹。

    岸边,立着“禁止游泳”的警示牌。这块牌子后是宽阔的月湖水域,有人下水,有人上岸……记者观察的一个多小时时间里,有百余人在此“共渡”月湖。

    “天一阁·月湖景区都升级为5A景区了,还可以这样游泳吗?”不时有路过的市民,对此投上疑惑的一瞥。但许多游泳者同样也会反问:“游个泳怎么了?不然,去哪里游呢?”

    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这或许是无法调解的一对矛盾。

    现场

    月湖水域“闪现”游泳大军

    7月30日清晨5点多,记者来到月湖公园。月湖服务处一侧的空地上,已经停了20多辆电动自行车,许多市民正在换泳衣,或做着舒展运动。

    湖面上,“大部队”已游至对岸,橙色的安全气囊(俗称“跟屁虫”)格外惹眼。粗粗一数,有五六十人正在游泳。其间,不时有人下到水里,熟练地向对岸游去。

    今年58岁的余师傅住在鄞州彩虹南路,每次来都是骑着电动自行车。他把一个保温杯放在岸边石块上,游一个来回就喝两口,歇一会,再游个来回……

    “我是个人来的,他们好些是游泳队的,比我专业,大冷天也来的。”俞师傅说。

    家住海曙卖鱼路的林师傅62岁,和他同来的还有2个老邻居。林师傅说,他早上5点就来了,游一会,和老朋友聊一会,6点多回去。他手指着月湖水面左右一划拉:“每天少说也有100多人在这游!”

    据记者观察,这一数字或许有些保守。从曲桥到含香亭,再到望湖阁水域,都有市民游泳的身影。许多人都只在自己熟悉的线路上下水和上岸。

    说法

    能不能游,双方各执一词

    在月湖服务处旁边的空地上以及其他很多处地方,都立着“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不过,在常来常往的游泳市民看来,这个牌子更多的是一个“友情提醒”,而不是一个“禁令标识”。

    “我们这么多人,都互相照看着呢。再说了,这块水域,我们都游了多少回了。”林师傅觉得,只要水温尚可,做好热身,腿不抽筋,身体没什么毛病,就这么几十米宽的湖面,“一点压力都没有”。

    据了解,在月湖游泳的人,有不少都是游泳队的,常年游泳。而且在下水后,也有人专门在岸上盯着,以防不测。记者注意到,好几名老人在身上绑着大号塑料瓶,而且三三两两地结队,似乎从某种程度上验证了他们对安全的重视。

    “管理、规定都没错,可是我们这些人游泳的需求也是实在的。”一名老人给记者讲起了“历史”:月湖以前叫湖西河,就是一个天然的游泳池,到了夏天到处都是人。那时候,在河边可是写着“加强体育锻炼”之类的标语的。对于如今的“禁止游泳”,老人不置可否。

    一名市民从另一个角度指出了问题所在:“有规定就该执行,以前行得通,现在不让做就得改改了。还有,许多人在岸上脱衣换裤,大庭广众的,城市文明形象总是要的吧?”

    对于“有碍观瞻”的这一质疑,许多刚上岸的市民一笑了之,其中一人的说法颇具代表性。“我们在这里游泳前后也就个把小时,除了少数晨练的市民,其实人也不多。有碍观瞻?没那么夸张。”这名市民说完,特意扬了扬手里宽大的浴巾。

    现状

    “眼不见为净”的微妙平衡

    早上6点半,这些游泳的市民像约好似的,慢慢收拾东西离开。“保安要过来了,游泳的人游了个把小时,也差不多要走了。”划着保洁船的环卫师傅说。记者随后注意到,不一会,一队保安走了过来,四处查看了一下后离开。

    “现在保安巡逻的时间,已经延长了,从早上6点到晚上10点。”月湖管理所一名工作人员说,其实月湖水域自从前年升级改造后,相关权责已归属一家上市公司,该所目前也只是协助管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游泳的市民和巡逻的保安在“时间差”这一问题上似乎找到了“共识”。“我们上班前,他们游泳的都走了。”这名工作人员说,即便是撞见了,平时也只是劝说为主,“他要真不听你的,你磨破嘴皮也没用,这就是尴尬的地方。”

    据了解,目前“禁止游泳”所能依据的,是《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款的“公园绿地水域内游泳、洗衣物和在禁钓区垂钓”,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执行中却遇到诸多问题。“相关法规里也没说清楚‘月湖’是公园绿地水域。”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说。

    其实,这一问题,在日湖、东钱湖等水域也都存在。“但凡是公园、水库、景区湖等,都会有‘禁止下水’的禁令,但基本不会有人当回事,所以导致各类溺水事件层出不穷。”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一名工作人员说,市民的自觉意识还没养成,完全依赖于外力的强制,这是此类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采访中,无论是市民还是管理方,都在“小心翼翼”地维持着目前的这一平衡。“我们早来早走,不影响他人,不妨碍景区管理。”这是许多游泳爱好者的想法。而管理方也真心希望,安全第一,“只要不出事,一切都好说”。

    建议

    指定水域“专用”

    是否可行?

    “对老人来说,游泳是有好处的。”在采访中,无论是爱好游泳的市民,还是游泳馆从业人员,都对此持肯定态度。相比登山、跑步等常见的户外运动,游泳不会使膝盖负重,又能锻炼心肺功能,缓解高血压糖尿病,所以很受老年人群体的欢迎。

    老年人更喜欢在自然水域中游泳,也是不争的事实。“室内游泳池封闭,空气也不流畅,许多老年人不适应。”宁波市游泳协会负责竞赛项目的指导老师陈海涛说,很多老年人在自然水域游习惯了之后,都不太愿意去游泳池。

    但目前确实也存在这一矛盾:许多湖泊、水库等不让游泳,那游泳爱好者去哪?都去室内游泳池?采访中,有业内人士建议,对于这一群体,还是应该考虑疏堵结合,比如在一些水位较低的河流开辟“游泳区域”,配备救生设备,这样可以尽量降低安全风险,还能方便游泳爱好者。

    然而,即便政府主导、划定水域,如何妥善监管也面临着考验。这其中最重要一点就是:游泳本就是风险运动。

    相关行业人士表示,游泳爱好者向来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在“全民健身”的大前提下,宜疏不宜堵将是主要的工作方向。在目前的态势下,游泳爱好者在满足了个人锻炼需求,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也应尽量服从监管,积极探索可行的建设性方案。

    记者 马涛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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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