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松高 陈章根) 家用电器引起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余姚市梨洲街道新墅村李先生家洗衣机也中招,凌晨突然无故起火,直接损失数万元。近日,经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凤山市场监管所调解,李先生拿到了厂家赠送的一台洗衣机和35000元赔偿金。 7月6日凌晨,李先生家中某品牌洗衣机突然无故起火,烧毁了家具及其他电器,直接损失达数万以上。李先生与销售商家余姚某电器店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遂拨打了“12315”申诉热线电话,要求生产厂家赔偿所有损失。 凤山市场监管所接到余姚市市场监管局“12315”申诉单后进行了调查取证。据了解,李先生于2015年5月份在余姚城区某电器店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洗衣机,而发票已经遗失。凤山所负责调解的同志陪着申诉方李先生去该电器店寻找销售记录,并要求店方补开了一份购货凭证。尔后,该所直接与江苏无锡的洗衣机生产公司联系,要求该公司派代表来余姚协调此事。 几天后,生产厂家派代表刘总来到余姚。随后,凤山所召集厂方代表、经销者及消费者三方当事人来到凤山所进行调解。厂方代表看了物证后,原先只同意赠送一台全新的洗衣机。经过近半天的艰难工作,厂方代表表示,等回公司后再作商量决定。 次日,经生产厂家商定,同意赔偿李先生35000元经济损失,并赠送同类洗衣机一台。近日,厂方代表将赔偿金和洗衣机送到了李先生家中,李先生对此调解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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