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酒店游泳,因为地上没有铺设防滑垫,结果摔跤,导致门牙摔断,为了赔偿的问题,酒店与顾客一直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顾客:去酒店泳池游泳摔断门牙 邵先生在8月初带着孩子去开元名都酒店的游泳池游泳,当他从泳池里上来的时候,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眼前一片金星,嘴巴里也出血了。他爬起来一看,自己的两颗门牙摔断了。 邵先生告诉记者,之后他去牙科医院进行了咨询,医生告诉他要完全修复这两颗门牙,可能需要将近20000元费用。 邵先生说,酒店游泳池没有铺设防滑垫,这是他受伤的主要原因。因此他要求酒店方面做出相应的赔偿,但是酒店的回应让他无法接受,因此投诉到12345热线。 酒店:消费者没有正常上岸 记者联系了开元名都酒店的相关负责人,该酒店泳池的负责人邢经理告诉记者,“我们的监控记录下了事件的始末。监控显示,邵先生没有从泳池两端有扶手的正常通道上来,而是和孩子一起从泳池中间上岸。”邢经理表示,事故发生后,酒店方面也在积极配合善后,邵先生的门牙已经开始治疗。 邢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咨询了集团的法务部门和保险公司,最终给出了30%的赔偿标准。“当时,邵先生提出要求1.5万元的现金赔偿,或者2万元的酒店产品,这个要求我们无法满足。” 消保委:如酒店警示标识完整可以免责 对此,鄞州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消法对于相关的赔偿范围并没有明文的规定,一切还是要根据现场和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协商。 该负责人表示,酒店方应该提供明确的警示标识,并且在入口等地铺设防滑垫等设备。成年人应该可以明确知晓这些警示标识的意义,并且要按照酒店的指引进行正确的行为。理论上,如果酒店方面做到了相关设备合理安放并有明确的警示标识,因消费者个人过失造成的问题,酒店方是可以免责的。 该负责人也强调,如果有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进入泳池,酒店方面要提供积极的帮助和服务,避免因为身体原因造成不必要的伤害。针对这个具体案例,其实消费者邵先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当然酒店方出于人道主义原则,进行适当的补偿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具体的数额和承担责任的比例,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 记者 毛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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