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城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查新交付小区 查在建楼盘

我市即日起专项治理住宅工程质量

    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廖鑫) 宁波市住建局昨天下发通知,8月26日-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是全市范围内的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等住宅工程,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8月26日-9月5日,各地住建部门落实物业管理单位,排查新交付住宅小区,主要是查近年来新交付住宅小区的渗漏水等明显质量问题。

    对于经核实存在质量问题的住宅小区,将责令建设单位落实保修责任;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住宅小区,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整改方案的专家论证,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整改工作。

    对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严重质量缺陷,要倒查各方参建单位责任。

    第二个阶段,9月6日-22日,集中检查在建住宅工程,检查内容包括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地下、屋面、外墙、楼地面的防水工程,管线敷设等。

    对日常监管过程中现场管理混乱、质量隐患严重的住宅工程项目,作重点检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主体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予以停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个阶段,9月23日-30日,执法督导。

    市住建局将在各地住建部门对辖区内住宅工程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检查汇总情况,组织专家对全市范围内住宅工程按双随机抽查原则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参建单位,将进行严肃查处并出具执法建议书,同时将执法情况进行通报。

    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从严从实抓好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向群众关切的问题倾斜监督力量,加大对住宅工程多发的质量通病问题检查的频次;

    二是建立问题项目库,对存在隐患的在建住宅工程和新交付住宅小区,要建档立册、跟踪到底、整改到位,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确保质量隐患治理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保修义务和隐患消除整改不力的开发建设单位和参建责任主体,要综合运用差异化监管、信用评价、企业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形成高压监管态势。

    市住建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将通过现场抽查、信息报送、群众来访、网络问政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各地治理工作的推进情况,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据悉,此次治理工作和执法检查的开展情况,届时市住建局将进行全市通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