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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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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小区的房子卖吗?”“你怎么知道我在那里有房子的!”

业主骚扰电话接不停,是谁泄露了个人信息?

严勇杰 绘

    “您好,您××小区的房子卖吗?”

    “你是怎么知道我在那里有套房子的?!”

    以上的情景是不是似曾相识?8月19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向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他们对非法买卖、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宁波某房产中介公司及时依法处理,同时对辖区内相关行业加强监管,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昨天,记者就此事进行了了解。

    房产中介购买3600余条业主信息

    并将这些信息倒卖给他人

    2018年8月,市民小李欢天喜地地搬进了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某小区的新房。可是入住没几天,他就隔三差五接到镇海某房产中介公司的电话,电话那头还直接叫出了小李的名字,并询问其愿不愿意将位于该小区的房子出售。

    小李向邻居们一打听,才知道本小区与他有同样遭遇的业主很多。“很多人和我的情况一样,对方对业主的姓名和房号一清二楚,所以大家判断,我们小区的业主信息被泄露了。”

    很快,警方介入侦查,抓获宁波某房产中介公司镇海骆驼分店的店长宋某,并顺藤摸瓜抓获了泄露这些信息的“上家”应某。

    据宋某交代,2017年10月,他看到应某通过微信发布的“出售镇海一些小区业主信息”广告。为了拓宽房产中介业务,他马上通过微信以150元的价格向应某购买了镇海几个小区的业主信息3600余条。之后,宋某便根据这些信息挨个向业主打电话,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出售自己的房子。

    之后的一年时间直到案发,宋某从应某处购得镇海“某某国际”“某某锦苑”“某某家园”等小区的大量业主信息。同时,见有利可图,他也开始做起了“二道贩子”,先后向他人售卖手中小区业主的信息。据统计,宋某共计收买、售卖公民个人信息近1.5万条。

    2019年6月,宋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院启动行政诉前公益诉讼程序

    中介公司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随后,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介入调查,审查后发现,宋某不但自己非法购买、使用了业主信息,还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分享,公

    司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对他进行干涉、阻止。承办检察官意识到,该房产中介公司对宋某收买的公民个人信息的进一步扩散,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该房产中介公司并未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在本案中,宁波某房产中介公司并未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或其他措施,以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镇海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曹慧卉介绍说。

    日前,镇海区检察院正式启动了行政诉前公益诉讼程序,并向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他们对非法买卖、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宁波某房产中介公司及时依法处理,同时加强对辖区内重点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据悉,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态,他们将迅速对该房产中介公司展开调查,并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严肃查处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记者 陶倪 通讯员 吴旻 李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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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