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开发商的信用等级按其信用分排名确定,而信用分,是按照极细密的量化指标——总共有119项,以及极复杂的计算方式,计算得出的。 信用量化评价指标方面,从招投标行为合不合规到有没有按图、按规施工,从使用的建材、设备等合不合格到有没有压缩工期、压缩造价,从质量验收到房屋保修……规定非常细,限于篇幅,这里重点列几条扣分指标: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扣分; 擅自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扣分; 明示、暗示或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扣分; 明示、暗示或强迫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的,扣分; 未按规定实行住宅全装修质量购房人监督机制的,扣分; 明示、暗示或强迫施工单位不按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扣分; 委托第三方或要求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做降低设计指标 “优化”的,扣分; 未按规定及时有效对房屋工程进行维修,或拒不履行房屋工程质量保修义务引起投诉的,扣分; 未按规定设置和保留交付样板房的,扣分; …… 这样计算出来的开发商信用评价分,每日更新!开发商的信用评价等级,则每季度评价一次,按上季度最后一天的信用评价分计算得出。 为保证信用评价的公正性,管理办法也作出了规定:参与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评价、运行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开发商有6类行为之一 直接降低一个信用等级 开发商的信用等级“能升能降”,做得好、受到相关部门表扬表彰或拿了奖、受到奖励的,加分;干得差,扣分,直至直接降低信用等级。 其中,开发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降低一个信用等级,且至少保持六个月: 1.楼盘发生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2.楼盘比房产预售合同约定日期延迟交付90天及以上,或开发建设过程发生停建180天及以上现象(以各地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相关材料为依据),且开发商负主要责任的; 3.同一楼盘在建设过程中或集中交付后,因质量安全问题发生2次以上集体上访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且开发商没有及时做出有效处置的; 4.同一楼盘因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拖欠民工工资,或因未按规定执行住宅全装修质量购房人监督机制,引发2次以上集体上访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且开发商未及时做出有效处置的; 5.在信用评价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影响信用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性,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6.出现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开发商如果屡教不改、不断有上面这些行为发生,那其信用等级可能就会不断往下降,直至降成最低的E级、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而如果开发商有下面2种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E级,且至少保持一年,同时将被上报省住建部门建议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变成E级开发商的后果,有可能就没法拿地、没法卖房,意味着没法继续在宁波楼市“生存”了。 5 “层层穿透”“既往也咎” 对开发商的信用评价,是“层层穿透”的,同时还是“既往也咎”的。什么意思呢?市民应该都知道,很多楼盘基本上都是开发商成立项目公司来开发建设的,楼盘交付了,可能这个项目公司就被注销掉、找不到了。同一个开发商,特别是大开发商,可能有多少个楼盘就有多少个项目公司。 而这份管理办法明确,各项目房产公司的信用评价信息,关联其母公司信用评价信息,“层层穿透”至中国境内最高层级的房地产法人股东——相当于项目公司信用差,连带影响其母公司的信用分、信用等级。 同时,“既往也咎”,在宁波行政区域新注册的各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会继承其母公司和房地产法人股东的信用评价信息——相当于母公司既有的信用等级低,也会连带影响到它在宁波新设立的项目公司的信用分、信用等级。 办法明确,开发商的信用评价记录,不因信用主体变更、合并、分立而撤销;信用主体歇业、解散或破产的,其信用评价记录延续两年。 对于表现差的开发商,更要命的是,它的季度信用分、信用等级,住建部门将会公布在宁波市住建局官网“宁波建设网”等相关网站,以及公布在媒体上。 同时,开发商(包括项目公司及其母公司)在宁波市场的当季和前溯两个季度的信用等级和对应的信用分,将会采取统一形式,在楼盘销售现场公示。 购房者走进售楼处,看到开发商的信用等级是D级、E级,那显然这家开发商出过比较严重的一些问题,买房时就该好好考虑要不要买了。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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