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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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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自助查询模块功能不完善导致查询结果出现错误

    本报讯(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胡佳敏) 近日,市民徐先生向本报反映,他通过浙江政务网查询个人名下不动产档案,意外发现他女儿的房产使用期限竟然在清朝,而自己名下凭空多出一套房产,上面登记的实际权利人却又另有其人。徐先生对此非常上心,为了更正这个错误,他向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反馈(本报8月27日曾报道)。

    昨天,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就此事的调查和处理,向徐先生以及本报进行了说明。

    关于使用年限的原因,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解释说,徐先生位于紫金巷的房子,其土地性质是划拨用地。经调查,该房产使用期限不正确的情况确实存在,主要是由于划拨性质的土地没有年限限制,但浙江政务网网上平台和自助查询系统有年限设置,因此系统对划拨土地年限采取了数据库的默认时间,从而造成查询结果出现错误。针对该问题,政务服务网不动产查询模块功能和数据库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错误将得以更正。

    关于徐先生个人名下查出他人房产的情况,经核实,该房屋系房改购房,当时产权人提交的房改审批表、申请表记载的15位身份证号与徐先生原15位身份证号一致。经市不动产中心向户籍部门进一步核实,发现该房改审批表、申请表记载的身份证号有误,但实际产权归属是正确的。这主要是因为根据当时房改房的登记规则,登记部门直接按照房改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导致信息有误。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联系该房屋产权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来申请办理更正手续。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登记业务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若市民在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出现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时,不要惊慌,可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查询窗口进行人工核实,中心在调查并核实情况后,将会依法按照工作流程给予更正。欢迎市民给予批评指正,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积极予以配合,同时感谢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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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