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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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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宁波两名女子获刑

宁波首例
代替考试罪案落槌

    本报讯(记者 陶倪 通讯员 尹杉) 考试是不能作弊的,不知为何,这学生时代就该牢记在心的守则,有人长大后却抱着侥幸心理去触碰,找“枪手”替自己考试,还真有“枪手”被说动了愿意替考。本以为只是一件小事,没想到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8月28日,鄞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代替考试罪案并当庭宣判,这也是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替考”入刑后宁波首例代替考试罪案。

    35岁的林琳(化名)在宁波一家工程管理公司上班,2018年年底,因为工作上的需要,她报名参加2019年度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但报名后林琳才发现,这场国家级考试难度很大,尤其是科目四案例分析,需要把所有实务知识点汇集到案例里面灵活运用,是所有科目里难度最高的。而自己平时工作中对实务案例接触不多,很难通过这一科的考试。

    经过多方打听,林琳听说分公司有个叫姚瑶(化名)的女职员理论考试和实务案例分析都很厉害,便想找她帮忙。林琳辗转联系上姚瑶,提出请她帮忙替考,并承诺“辛苦费随便开”。一开始,姚瑶是全然拒绝的。

    但随后的几个月,林琳不断来电求姚瑶帮忙,还找了分公司的另一同事进行游说。

    “你看啊,林琳是总公司负责业务对接的人,以后总有地方要麻烦到人家,你帮她考一次,不管过没过,她都会领你的情,以后我们的业务开展起来也方便。”充当说客的同事对姚瑶进行“洗脑”。

    架不住林琳的软磨硬泡,在临考前几日,姚瑶最后还是答应帮忙替考最后一科案例分析,其他三科由林琳自己去考。而关于辛苦费一事,姚瑶没有提出要求,双方也未再提起。

    2019年5月19日下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到了最后一科案例分析,姚瑶心情忐忑地拿着林琳的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替考。没想到,开考铃声一响,姚瑶才刚拿起考卷还来不及做题,现场的监考老师就发现这名考生和上午来的不是同一个人,立即将姚瑶带出考场并报了警。很快,等在考场外的林琳也被民警当场抓获。

    2019年8月23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琳、姚瑶犯代替考试罪,向鄞州法院提起公诉。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瑶、林琳构成代替考试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两被告人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可使用缓刑。对被告人姚瑶、林琳均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及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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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