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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肇事车辆 |
朋友聚会开怀畅饮之后,喝得醉醺醺的一车人就这样上了高速公路,而接下来发生的悲剧,让他们每个人都终生悔恨。 酒后男高速公路方便酿悲剧 7月31日晚上,丁某、胡某等人聚餐,在饭店和大排档连喝了两顿酒。丁某说,车子是他为了这次朋友聚会租来的,他是当晚喝得最少的人。 两场酒局结束已是晚上10点半,他们连续找了两家酒店都已客满。于是这群喝得醉醺醺的人头脑一热,决定去宁波城区继续喝。就这样,丁某开车带着其他人上了高速公路。 8月1日凌晨零点10分,这辆车行驶至甬台温高速往宁波方向1522公里处(过奉化服务区约3公里),坐在车子后排左侧位置的胡某突然说要上厕所,丁某一边抱怨一边把车子停进了应急车道。 车子刚停下,胡某就急匆匆打开车门,从车辆左侧踉踉跄跄地冲了出去,而坐在车后排右侧的乘客小丁也下了车,跑到了高速公路右侧护栏边上方便,迷迷糊糊中他听到了沉闷的撞击声。他回头一看却找不到胡某,而在前方100多米的快速车道内,停着一辆小轿车。小丁连忙向车上的人喊:“出大事了!” 驾驶员丁某和小丁很快在车道内发现了躺在地上的胡某,现场的惨状把他们吓得腿脚发软。 肇事车超速行驶撞上酒后男子 更恐惧的是撞人车辆的驾驶员潘某。他说,当晚他独自一人驾驶一辆白色奥迪车从宁海前往宁波城区。行驶至事发路段附近时,他隐约发现车道前方有个黑影,仅仅一两秒工夫,事故就发生了。 高速交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潘某车辆停车的位置距离碰撞点有100多米,而在碰撞点附近的中央护栏边上,还有一摊弥漫着浓烈酒精味的呕吐物,这应该是胡某留下的。据交警事后调查,潘某这一路上平均车速约为每小时130公里,属于超速行驶。 交警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驾驶员丁某害怕被交警查到酒驾行为,驾车驶离了现场。几小时后,丁某在宁波城区报案,称车上一名乘客不见了,警方通知他立即到高速交警大队。可直到第二天上午9点,丁某才到高速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此时,丁某体内已检测不到酒精含量了。 最终,高速交警认定,丁某、潘某及死者胡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此外,丁某因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罚款1800元的处罚;潘某因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记3分,处200元罚款。 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童海宝 曾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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