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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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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前妻探视儿子

前夫被限制高消费,还差点被拘留

    女子离婚后思子心切,而与前夫家的矛盾和前夫本人的不配合,使母子相见成为奢望。为主张母亲对儿子的“探视权”,女子向慈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夫本也是一副“不合作”态度,直到被限制高消费并得知可能受到拘留的处罚,这才愿意配合。

    离异后母亲探视儿子遇阻

    申请执行人秀娟(化名)与被执行人阿沁(化名)当初是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不久,秀娟生下女儿。10年后,两人再得一子。可是,儿女成双,幸福并未加倍。夫妻两人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的情况越来越多,后来秀娟又与婆婆发生矛盾,婆媳关系降到冰点,她干脆搬回娘家居住。

    2006年7月,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其中就一子一女的抚养及探视问题,双方约定:女儿由秀娟抚养,儿子则由阿沁抚养;对于尚在襁褓中的儿子,秀娟每月可探视一次。

    可是到了今年7月,秀娟却来到慈溪法院执行局,要求前夫阿沁配合履行自己的探视权。根据秀娟的说法,离婚调解协议生效后的头两个月,她都顺利把儿子接回家了。后来因为前夫家的承包地问题,秀娟与前夫家产生了纠纷又闹到法院,自此阿沁便没再主动送儿子去过秀娟家。秀娟说,这14年里她一直都是偷偷看儿子,每年平均有两到三次,但因为最后一次自己的女儿去把儿子带出来时被孩子奶奶发现了,两个孩子被骂了一顿,所以最近两三年,秀娟都没有见到过儿子。

    被限制高消费 前夫这才配合履行探视权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随即向阿沁发出责令履行指定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配合秀娟每月一次探视儿子。起初,阿沁对此并不上心,直到得知自己已被限制高消费,这才赶紧主动联系法院。

    近日,这对昔日夫妻一同现身慈溪法院执行局。阿沁同意了秀娟探视儿子,但是提出儿子现在学业紧张,要求大大缩短探视时间。秀娟一听,当即表示拒绝,表示孩子可以不在自己住处过夜,但是两个白天的探视时间一定得满足。“谈判”一时陷入僵局。

    “因为双方协商不下,且你的举动属于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本院将对你采取拘留措施,你有什么想法?”这时,执行法官面对阿沁开了口。此话一出,阿沁立即同意了前妻的方案。

    执行法官说,法院强制执行针对的是可以履行而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不仅包括金钱给付,也包括行为履行。譬如离婚案中,抚养孩子一方不履行协助另一方探视的义务,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甚至罚款、拘留。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路余 施珊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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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