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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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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配公租房的东部新城地块以底价成交

    本报讯(记者 钟婷婷) 昨天上午,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2#/3#地块正式竞拍出让。

    这块地位于中山东路以北,盛莫路以西,红梅街以南,后新漕河东侧沿河绿带以东。再明确地说,就是位于东部新城科创中心北侧,离生态走廊不远,靠近东部新城银泰城,地段应该说还是不错的。

    这块地出让面积3419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82065.6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45%,限高70米,土地用途是城镇住宅、商务金融、批发零售及其配套设施用地。

    但是,这块地作为甬江人才创新中心二期项目,要求本地块内商业办公物业自持运营,自持年限为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10年以上(含10年),若未达到自持要求,须缴纳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额为自持部分出让金总额的20%。

    另外,地块需按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配建租赁住房,面积不低于8200平方米。配建的租赁住房允许整体转让,转让后不得改变租赁住房性质。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宁波土拍公告中首次出现配建公租房。

    这块地的起拍价为起始楼面价11100元/平方米,最高限价13320元/平方米。

    最终,这块地以11100元/平方米的底价成交,竞得单位是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下属的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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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