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陶倪 通讯员 吴国昌 赵悦明) 10月10日上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近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下阶段工作安排,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套路贷”案件121件702人(其中网络“套路贷”案件31件289人);经审查,已提起公诉60件238人,其中有2件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0件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9件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法院已判决31件104人。上述“套路贷”犯罪手段复杂多样,有“车贷”类、“二手车贷”类、“房贷”类、“校园贷”类、“裸贷”类、“无抵押贷”类等等,已起诉的“套路贷”案件中,涉及汽车抵押和二手车交易的有22件,占37%。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波市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关切,将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列为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以打击实效回应群众关切。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在打击“套路贷”犯罪中注重惩防并举。一方面强化全链条管控,立足检察职能,建立健全与有关单位的协同治理机制措施,严把行业准入关,堵塞监管漏洞,形成对“套路贷”违法犯罪的综合打防体系;另一方面注重开展普法宣传,采用微电影、漫画、宣传手册等形式,不断强化人民群众防范“套路”意识,比如鄞州区检察院制作的《“涛陆贷”公司阿亮的一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近年来,‘套路贷’违法犯罪频发,受害群体涉及面广,检察机关将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对‘套路贷’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直至彻底铲除。”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