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未经审核认定的活动一律禁止进校。 “进校园活动”是指各类党政部门或社会团体面向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开展的,非列入课程标准大纲内容的各类走进校园或组织学生(幼儿)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 近期,市教育局经审核认定并公布了2019年下半年市级进校园活动清单。 认定单位 根据学校(幼儿园)隶属关系和活动范围,分别由市教育局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其中,面向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跨区县(市)的进校园活动,由市教育局认定。 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 组织学生(幼儿)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应当从紧从严审核。 认定标准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活动经过精心设计;公益、免费;以教育学生为目的;未被国家和地方的课程标准纲要覆盖。 下列活动一律不予认定: 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活动;已纳入日常教学的相关专题活动;主体不是学生的活动,如各类“小手拉大手”活动;上级部门已举办的类似活动。 如何认定 市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7月和12月集中受理下学期的进校园活动申报。 申报材料应当包括进校园活动的目的意义、开展对象、内容方式、活动时间等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汇总后集中认定,并对已认定的进校园活动清单按照有关程序发文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今年活动安排 原则上省、市、区县(市)三级进校园活动清单项目总计不超过5项,确保学校每学期进校园活动控制在5项以内。 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省级进校园活动目录一项,是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宁波市教育局公布市级进校园活动目录三项,其中两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另一项仅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范围内开展。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余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