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找杜某帮忙,说急需一批银行卡账户用于资金周转。杜某收集了大量身份证后,办理了大量个人银行卡账户,并将这些银行卡借给潘某使用。潘某得到银行卡后,按照事先约定联系◇外诈骗犯“阿元”,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为“阿元”转移其通过网上银行诈骗的赃款110多万元,并按10%的比例提成。法院判定潘某等4名被告人犯有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到2年不等。 这是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的一起反洗钱案例。所谓“洗钱”,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各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外等。 据宁波银行反洗钱中心专家介绍,洗钱助长金融诈骗、走私、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严重犯罪,银行等机构依法采取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测、反洗钱监督检查、反洗钱调查等各项措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达到遏制其上游犯罪的目的。 大众如何远离洗钱风险?宁波银行反洗钱中心专家表示,首先,要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因为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机构自身负责,同时确保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 钱”,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 其次,要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客户在金融机构建立新业务关系或者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本人身份证件和身份信息,如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配合金融机构留存身份证件影像,完成身份识别工作。身份证件到期更换时,要及时通知金融机构更新。 再次,不要出租或出借身份证件,也不要出租或出借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远离网络洗钱,否则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将会因公安部门洗钱调查而影响正常生活,一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将受到账户限制,5年内不能上网购物,3年内不能新开账户,甚至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而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接受举报的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形式有多种,举报电话是010■88092000;举报信箱是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24信箱,接收单位是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邮政编码;100032;举报传真电话:010■88091999;电子信箱地址:f1ureDoι@D◇c.◇ov.cn;举报网址:www.cam1mac.◇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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