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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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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更方便了

    本报讯(记者 周静 通讯员 戚朝) 记者日前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从今年起,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等4类重点群体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办法有了新变化,可以在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时直接先享受优惠政策。后续,税务部门会直接将政策享受情况发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核实,不需要纳税人再提供相关证明,这也是宁波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的有力举措。

    为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近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享受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以上4类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办税时可以预享受优惠政策,将原来“先开具证明、再申报减免”的模式完善为“直接申报预享受——各部门数据交互比对——税务部门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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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