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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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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年的宁波“盐案”

——《上海年鉴》中的宁波(二)

盛垫桥。照片出自原英籍署理浙海关税务司包腊(Edward Bowra)的相册。咸丰二年(1852)三月,东乡民众在盛垫桥附近设伏,大败前来剿捕的官军。

    田 力

    清咸丰元年旧历十二月(1852年初),在宁波发生了一个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轰动全省。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鄞县东乡靠近海边,盛产食盐。本来按照《大清律例》,政府严禁买卖私盐,但对于沿海的产盐区却有特例,准许贫苦小民,贩卖少量私盐,以换取谷物,维持生计。鄞县东乡就属于这种允许肩扛手提的私盐贩子活动的地方,即所谓“肩引”之地。这种情况延续了一百多年的时间,但在乾隆时期,中央政府又规定肩引之地也必须从获得官方特许经营的盐商那里购盐。由于盐商所卖的食盐都是加过重税的,价格远高于私盐,这就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同时也断了依靠贩卖私盐为生的肩贩们的活路。长此以往,必然导致民众的不满,甚至影响地方上的稳定。因此,地方官员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及至道光年间,鄞县的盐商买通了官府,对于贩卖私盐的管制愈加严苛起来,冲突也日渐增多。1852年初的时候,浙江巡抚常大淳来宁波招抚海盗布兴有等人,宁波官员急忙整顿社会治安,捉拿“积年不获之犯”。当时东乡有个叫张潮青的私盐肩贩常带头挑事,在民众中有威望,于是鄞县县令冯翊就差人将其抓起来。东乡人见头领被抓,便聚众到宁波城中请愿。原是在衙门前燃香下跪,求保张潮青。但县令自信地认为有常巡抚在城内,乡民必不敢闹事,所以对请愿置之不理。可他没有想到的是,自输了鸦片战争之后,官府在百姓心中已经没有什么威信了,乡民们见软求无用,就改为硬干,集结入城将张潮青从牢里劫了出来。巡抚见情势不妙,赶紧发号炮调集营兵,但营兵竟然一个也没来,任由乡民们簇拥着张潮青回到东乡。此次群体性事件在当时的文献中被称为“盐案”。在之后的两个月,官府也没有组织任何的报复行动。更为严重的是,此后不久,宁波又发生了南乡周祥千等人领导的“闹粮”事件,由于事态失控,乡民们竟然放火烧了鄞县衙门,捣毁了征收钱粮的房屋。这事在官府看来形同造反,因此浙江臬台(即按察使,主管一省司法与治安)亲率数千人马前来征讨,但周祥千等人早已逃跑,于是官军又扩大范围,去东乡捉拿张潮青。张氏与同乡俞能贵率人在今鄞州邱隘的盛垫桥附近设伏,结果大败官军。此一役后,新任知县段光清采取分化瓦解的策略,勘定盐界,在界内可以自由买卖食盐,东乡乡民的要求得到满足,追随张潮青的人数逐渐减少至十余人。官府又发布告示,专拿张、俞二人,其余不问,并有每名八百元的赏洋。最终,东乡乡民出卖了张潮青,数百人共同将其擒送衙门。

    关于1852年爆发的“盐案”,在中文史料里,除了段光清的《镜湖自撰年谱》之外,无论是时人的文献、笔记,还是后来的地方志,都少有记述。而美国传教士玛高温当时就住在宁波,他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撰文报道,没过多久出版的《上海年鉴》(1852)就将文章收录其中,内容及时、新鲜、真实、深入,与现在的新闻报道并无太大差别。

    玛高温详细描述了东乡民人聚集入城和平请愿,但知县处置失当,导致群情激奋,民众冲进牢房救出张潮青,又放火烧毁盐商江氏宅地的过程:

    警报立刻响起。敲着锣的信使们被派往每一个村庄,十多万人的怒火都被激起。经过数次会议,人们决定一起请愿释放,如果遭到拒绝,就付诸武力。这个决议是众所周知的,实际上在付诸行动的前两天,已经有揭帖被贴在公共场所。它号召所有“反对开设盐铺、拘押张某者,于下月初一(2月21日)午前齐聚大校场,等待知县出面解决”。

    到了约定的那天早晨,大批乡民涌入校场,根据他们自己的估算,人数约有4万,举着小白旗,上面标明他们各自的村名。有许多人是迫于压力前来,因为头领们在此前进行过威胁,有谁胆敢不到场,就烧了他家的房屋;如果家中的男人不在或因故不能来,须由妇女代替。中国人没有主席、秘书、表决等类似机制,所以不太容易能够弄清楚他们是如何管理公众集会的,实际上他们也无需这套东西。当会议组织起来后,如果议项合适,便由耆老组成代表团前往县衙“向城父陈情”。代表们不仅被拒绝进入衙门,还受到衙役们的粗暴对待。他们被打伤的消息很快在“选民”中传播,于是“选民”们一齐向衙门进发,驱散了守门的衙役,进入了牢房,把张某给救出来。然后进入知县供奉祖先的房间,想在他的公署里对其施以私刑。但“城父”早已逃之夭夭,躲进知府衙门。在胡闹一气之后,他们关心起如何体面地在城里游行的事情。他们来到江先生的住所,兑现了之前威胁要烧掉他房子的承诺。凡是到过宁波的人都不会忘记这栋属于盐务督察家庭的漂亮府邸和种植奇花异卉的花园。府邸内收藏着从各地搜集来的古董奇珍,园子里展现着中国园林艺术的巧妙构思,有假山岩洞,有通幽曲径,有金鱼池塘,还有许多奇异的玩意。暴民们包围了这座优美的宅子,在绑住已故承包商的兄弟之后,允许家族的其他成员空着手离开,然后纵火烧毁了整栋建筑。除了食物以外,不管什么东西被拿出来,他们都抓起来丢进火里。珍稀的古董、昂贵的家具、华丽的衣服,甚至是出来的人所带的银器,一概不能幸免。

    玛高温对于乡民们的暴力行为表示谴责,但同时也认为这是政府方面不作为,没有积极地回应民众的诉求所导致的。他评论道:

    他们所遵守的秩序和冷酷的决定在针对某些特殊现象时是可以敬佩的,然而以如此放肆的方式,却是该受谴责的。如果他们没有采取内部的威控手段,也没有过分的举动,他们本来是可以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借口的。对抗已经存在的权威被当作是一种不可宽恕的罪行,这只适用于具有政治权利的行为人,而在不知投票权为何物、对请愿视若无睹的地方,对抗便成为唯一的应对之策。如果关于民众对政府当局和食盐专营者实施暴力行为的指控是有根据的,那他们应该受到谴责,但并不是因为他们之前进行的对抗,因为继续屈服于伤害会使错误永远得不到改正。

    面对骚乱,官府急忙调兵镇压,可是官兵们却畏缩不前。难怪时人评价“官既不足以服民心,而兵更不足畏”,玛高温也将他们称之为“披着狼皮的羊”,并用极具嘲讽的口气说到:

    巡抚在得知骚乱后,便派人传信给负责的军官(提督此时已外出对付海盗),让他调集军队驱散暴徒。负责军官接到口信后却拒绝了,说得有书面命令。待书面命令送达后,这个军官才集合了他的“食税者”部队,其实不过是些未经战阵的中国人罢了,他们还需要趟过席卷了半英里“战场”的可怕大火。这些中国军人,相对来说还真是些无辜的人——只是披着狼皮的羊,除了被吓坏的,完全没有犯下伤害人的罪过。在西方,如果操此职业的人都具有如此和蔼可亲的特质,那么就没有什么和平社会了。我们的指挥官接到探子的报告,得知大火因为燃料烧尽而熄灭了,暴徒也退却了,便挥师向烧过的地方前进,一路上“鸣锣开枪,声势浩大”。此时他乘坐的轿子便走到了队伍的前头,带着队伍出了灵桥门,再穿过东门回到城中大街上,最后行至县学,也就是巡抚大人的行辕之前。这次军事行动堪称皆大欢喜,因为它确实符合众望——“少做少错”真是条金科玉律!

    玛高温分析地方官府在此事之后陷入的两难境地:“一方面,江氏盐商家族中有两位举人已进京会试,无疑会将家宅被烧、族人被押之事控到朝廷;另一方面,全城军民都同情乡民,除非调来驻杭州和乍浦的八旗兵,否则就无从镇压,但这样一来也等于是承认本省发生了叛乱。”于是,官府同乡民就释放江氏族人、对江家进行补偿等事情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乡民们还贴出布告,控诉江氏盐商在获得食盐专营权后,残酷打压、折磨私盐小贩的罪行,同时也对焚毁江氏宅邸之举认罪道歉。最终,官民双方达成协议,江氏族人也获得自由。官府方面贴出告示,先是引用巡抚的恫吓之语,斥责东乡民众聚众劫狱、烧毁江宅的暴行,认为形同匪徒、国法难容。即将派大军镇压,到时候咎不必分首从,杀不必问良善。之后,又是道台的宽慰之词,说考虑到有许多参与骚乱的人是受到了胁迫,所以他将面见巡抚,为民请命,以十日为限,以待乡民捆绑张潮青等首恶分子来投。但在玛高温看来,这些仅是官样文章而已。“在官府的告示发出之前,事情已得到妥善解决。江家承认了自己的暴行,不再提起官司;乡民们至少在目前的形势下不再杯葛,释放了江某”。即便北京要调查此案,大不了到时候花钱找几个人买命顶罪。玛高温发现,“过了几乎三个星期,早就过了上次告示规定的期限,但是谁也没有再关心这件事……经过这段时间痛苦的纷纷扰扰,官员们抚平了所有的困局,可以过一个祥和的新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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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