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昨天,宁波市博士后联谊会正式成立。会上,我市还发布了升级版博士后及博士后工作站资助政策。成立大会后,还举行了博士后专场对接会,40家设站企业开“抢”参加成立大会的博士和博士后。 博士后制度是集聚、培养和使用高层次青年人才的重要途径,博士后人才群体是国家创新型人才队伍的骨干力量。为更好发挥博士后制度效能,激发我市博士后人才群体的创新创业热情,在部分在甬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建议和推动下,我市决定成立宁波市博士后联谊会。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已设立省级以上博士后工作载体182个,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9个,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38个;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超1000人,目前在站超300人,出站留甬(含外地出站来甬)工作超600人。 这1000多名博士后,共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1089项,其中国家“863”计划、火炬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42项,部省级项目303项;获各类国家授权专利1365项,其中发明专利598项;开发市级以上新产品138个,实现成果转化新增产值超百亿元。 此次成立大会上,我市调整了部分宁波市博士后工作资助政策,这也是我市第三次对这项政策进行升级。 此次推出的新政包括:对新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和各级工作站给予的资助标准,由国家级30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提高到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20万元。 此次调整变化最大的是将原8万元/人的招收补贴,分开设立了面向设站单位的日常经费资助和面向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生活补贴经费资助。其中,日常经费资助,明确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完成科研项目开题后,可申请市级财政一次性日常资助经费,标准为5万元/人。 生活补贴经费资助,明确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可申请市级财政一次性生活补贴经费。标准为工作站全职博士后30万元/人,工作站在职博士后和流动站博士后15万元/人。生活补贴分两年拨付。
|